名称 | 关于印发《应用指南》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103 | 发文文号 | 财会〔2020〕19号 |
法规类型 | 106100 | 所属行业 | 100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和《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我们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现予印发,与《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自2021年1月1日起同步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
财 政 部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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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应用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