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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原版专用发票抵扣期限问题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1994]133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内蒙古
发布日期
1994-11-07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原版专用发票抵扣期限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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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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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阁发[1994]237号《关于纳税人1994年7月1日以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京ICP备16028401号-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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