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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103 发文文号 财税[2015]46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5-04-27

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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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2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铁矿石资源税有关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551日起,将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二、请有关省(区、市)财政、税务部门抓紧做好政策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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