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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14〕32号
法规类型 100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湖南 发布日期 2014-05-19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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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5-1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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