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其他法规
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8]82号
法规类型 100115 所属行业 12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1998-02-0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

null

发布日期:1998-02-0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

    你厅《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请示》(琼财税政字[1997]4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94]2号,以下简称002号文件)第三条“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的规定,你省一些农村、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可比照2号文件的规定免征营业税。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