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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卫红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颁布单位 174 发文文号 渝府 〔2014〕 6号
法规类型 101103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重庆 发布日期 2014-02-1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蒋卫红同志为烈士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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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2-12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涪陵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报蒋卫红同志为烈士的请示》(涪陵府文〔20131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蒋卫红,男,汉族,1966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生前系涪陵区公安局百胜派出所所长,一级警督警衔。2013114日晚,蒋卫红同志带领7名民警在涪陵区人民东路清溪沟抓捕毒贩时,被歹徒用带刺尖刀刺中心脏,身负重伤仍紧抱歹徒,在战友增援下终于将歹徒制服。蒋卫红同志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当晚2135分壮烈牺牲。其死难情形符合国家关于烈士评定的规定,市政府同意评定蒋卫红同志为烈士。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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