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京财综[1994]59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00 | |
有效与否 | 北京 | 发布日期 | 1994-01-27 |
各区县财政局、财政分局、各区县税务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财政部(93)财综字第167号《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财政部关于1994年“两金”征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93)财综字第1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