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内地税发[2002]31号 | |
法规类型 | 所属行业 | 124 | |
有效与否 | 内蒙古 | 发布日期 | 2002-03-08 |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巴巴多斯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2]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