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执行《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
颁布单位 | 发文文号 | 财会字[1995]6号 | |
法规类型 | 100115 | 所属行业 | 124 |
有效与否 | 全国 | 发布日期 | 1995-05-29 |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我部“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6号〕发布后,各地纷纷询问该文是否适用外商投资企业,现明确如下:
“财会字(1995)6号文”不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发生有关退税业务时,仍然按照我部1994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退还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增值税、消费税后多缴税款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94)财会字第2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