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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
颁布单位 175 发文文号 公告2014年第14号
法规类型 106100 所属行业 100
有效与否 全国 发布日期 2014-0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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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2-0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3号发布)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在审查确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时,其质疑、磋商和告知的程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的法律文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

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件的内销保税货物的完税价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予以审定。

本公告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海关总署公告20053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质疑通知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磋商通知书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价格磋商记录表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内销保税货物估价告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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