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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1]434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09
有效与否 湖北 发布日期 2001-11-1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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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1-1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市州、林区、省直管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的批复》(国税函[2001]740号)规定,现就农村信用社专项奖金税前扣除标准通知如下:盈利的农村信用社税前据实扣除专项奖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其税前利润(不合专项奖金)的8%;对亏损的农村信用社税前据实扣除专项奖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减亏额(不合专项奖金)的5%。具体由省国家税务局商省级农村信用合作管理机构确定。上述奖金不计入计税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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