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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在鄂企业2001年度上交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1]419号
法规类型 100108 所属行业 122
有效与否 湖北 发布日期 2001-11-06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在鄂企业2001年度上交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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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1-11-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电力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函[2003]722号),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国家电力公司在鄂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分别为:国家电力公司华中公司200万元、湖北省电力公司600万元,准予在税前扣除。请遵照执行。超过标准上交的企业技术开发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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