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失效 | 【颁布日期】 | 2008-08-26 |
【颁布单位】 |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国务院文件 | 【文 号】 | 税委会〔2008〕27号 |
【首选类别】 | 税收制度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关于丁苯橡胶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税的请示 |
商务部、海关总署:
商务部《关于丁苯橡胶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继续征税的请示》(商公平发[
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在反倾销期终复审期间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 日本的部分进口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税委会[2003]
本决定自税委会[2003]19号文件规定的反倾销措施终止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