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国务院文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时 效 性】 失效 【颁布日期】 2008-08-29
【颁布单位】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国务院文件 【文  号】 税委会〔2008〕29号
【首选类别】 税收制度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动植物肥料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08]29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批准,从200891日起至20081231日,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税号31010019、31010090)征收4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

  特此通知。

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