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9-05-27 |
【颁布单位】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国务院文件 | 【文 号】 | 人社部发〔2009〕52号 |
【首选类别】 | 社会保障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
人社部发[2009]52号
六、各地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责任,进一步明确政策,制定周密详尽、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对统筹地区的工作指导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和工作目标的实现。为强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监察部将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签订工作目标协议书。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努力通过多渠道方式筹措所需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到2011年年底,东、中、西部省份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地方政府所需筹集资金到位率要分别达到50%、40%和
200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