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1990-10-30 |
【颁布单位】 |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1990-10-30 |
【法规层次】 | 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 【文 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 |
【首选类别】 | 国家基本法规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1990年10月30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发布 自1990年10月30日起实施)
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享有的司法管辖豁免不适用于下列各项民事诉讼:
第十七条 领事官员和领馆行政技术人员免纳捐税,但下列各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