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时 效 性】 有效 【颁布日期】 2005-12-29
【颁布单位】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日期】 2006-01-01
【法规层次】 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文  号】 主席令第46号
【首选类别】 国家基本法规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63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1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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