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有效 | 【颁布日期】 | 2007-11-08 |
【颁布单位】 |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 | 【实施日期】 | 2007-12-01 |
【法规层次】 | 法律及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 【文 号】 | 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令 第162号 |
【首选类别】 | 社会保障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