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环验[2014]15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实施日期】 | 其他经济法规 |
【法规层次】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库车机场迁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你指挥部《关于新疆库车机场迁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申请》(库迁指发〔2013〕11号)及附送的《新疆库车机场迁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总站环监字〔2013〕第003号)、《验收复测报告》(总站环监补字〔2013〕第32号)(以下简称《验收监测报告》)收悉。我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于2014年1月18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之后,你指挥部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将锅炉房烟囱加高至35米,建设了1500立方米冬季储水池和垃圾分拣房。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城西南约7公里处,飞行区等级4C,以2015年为设计目标年,旅客吞吐量24万人次/年、货邮吞吐量270吨/年设计,起降架次为4211次/年。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条2600米跑道,一条211米垂直联络滑行道,设站坪机位6个,新建5154平方米航站楼、6468平方米停车场以及货运区、导航、航管、通讯、气象、供电、供水、排水、供油等公辅设施。工程总投资3.59亿元,其中环保投资743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1%。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9月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环审〔2006〕44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5月批复工程可研报告。该工程于2009年8月开工建设,经新疆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同意,主体工程于2011年10月投入试运营。目前负荷达到营运目标年的87.5%。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同步投入使用。
工程建设过程中,部分建设内容发生了变更:停车场面积由3900平方米增加至6468平方米;垂直联络道由长208.5米、宽18米、两侧各设1.5米宽道肩调整为长211米、宽23米、两侧各设3.5米宽道肩;气象观测站由16米×16米变更为25米×25米;油库由内设2座100立方米卧式航煤储油罐变更为内设3座50立方米卧式航煤储油罐;1座100立方米中水储存池变更为1座50立方米中水储存池;取消了汽车加油站建设。
上述变更未依法履行环保手续。
二、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工程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夏季用于绿化和道路洒水,冬季排入储水池储存。
(二)废气
燃煤锅炉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米高烟囱排放。
(三)固体废物
航空垃圾、生活垃圾送至库车垃圾处理场处理,锅炉灰渣综合利用。
(四)生态保护
对办公生活区空地进行了绿化,绿化面积约7700平方米,其余地表进行了硬化。
(五)风险防范及其他
工程油罐区设有围堰,建有1500立方米事故池。编制了《新疆库车机场迁建工程油库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收监测报告》表明:
(一)7个敏感点计权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符合《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油库周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测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97-1996)表2标准。
(三)污水处理站出口各监测因子监测值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四)工程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烟尘0.97吨、二氧化硫4.82吨、氮氧化物1.73吨,其中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
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经验收合格,同意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运营。
工程正式投运后应对机场周边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发现超标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我部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和阿克苏地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该工程运营期的环境监管。
环境保护部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