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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新国税办[2003]3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企业所得税
【法规层次】 全行业 【文  号】 新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的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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