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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

【时 效 性】 教技厅函[2014]1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教育部 【实施日期】 其他经济法规
【法规层次】 教育 【文  号】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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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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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42号)的安排,拟于20144月~11月举办16期“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围绕教育信息化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助力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教育信息化的准确内涵、核心理念、基本方针和发展态势,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信息化的战略目标、总体部署、重点任务和推进策略等相关内容开展集中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教育战线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切实提升教育信息化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培训对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信息化分管负责人、职能处室处长,地市级教育局局长,县区级教育局局长。已经参加过2013年教育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的同志,原则上不再参加。今年力争完成县级以上教育厅局长的全员轮训。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主要采用专题报告、案例分析、经验交流、分组研讨、汇报展示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共16期,定于20144月~11月期间,在中山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电信学院、中国联通学院等地举办。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的培训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合作培训经费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培训经费支持,其他费用由学员自理。

六、报名事宜

1.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培训对象要求和《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名额认真选派参训人选,分期填写《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从每期培训班的学员中指定1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人,于开班一周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相应的承办单位。

2.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信息化分管负责人、职能处室处长参加第1期培训班,届时我部将对本年度教育信息化工作进行部署。

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和《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请云南省、江西省统筹安排参训人选,优先保障滇西地区、赣州市的培训需求。

4.请将本通知转发到有关单位,由参训学员认真填写《学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本人报到时提交至相应的承办单位。

5.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任昌山,010-66096457。各期培训班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到事宜详见报到须知。

附件:1. 学员名额分配表.doc

2. 培训班次计划表.doc

3. 学员报名汇总表.doc

4. 学员信息登记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2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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