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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歌手王力宏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演出的批复

【时 效 性】 文市函〔2013〕71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文化部 【实施日期】 法律
【法规层次】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文  号】 新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新文字〔2013〕1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华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国歌手王力宏,于2013年9月6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演出。
  此复。

2013年5月14日

抄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办、公安厅、税务局,驻美国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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