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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浙国税所〔2003〕2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企业所得税
【法规层次】 特定单位 【文  号】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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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杭州、温州、台州、嘉兴、湖州、金华、衢州、绍兴、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84号)转发给你们,并附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所属支公司名单如下,请贯彻执行。

    附: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所属支公司名单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宁波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金华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绍兴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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