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595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6〕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6-08-29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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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110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推进,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 卫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艾尔肯·吐尼亚孜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杨 勇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
梁 超 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
朱 岗 自治区农业厅党组书记
木合塔尔·买买提 自治区党委编办副主任
孙 晖 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副主任
文 学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公务员局局长
杨 军 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艾新鲁 自治区财政厅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