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地方性法规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731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发〔2009〕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09-05-06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09〕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是自治区经济发展非常困难的一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区经济增长放缓,工业品价格回落明显,企业效益下滑,财政增收难度加大。同时,为促进经济增长,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各级政府公共投资、民生投入、稳定支出压力增大。各地区、各部门要清醒认识今年的财政形势,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调整支出结构,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正常发放和机构正常运转,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完成收入目标
        各地要充分认识到今年组织收入的艰巨性,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严格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收尽收。要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加大对资源(资产)类等重点非税收入的监缴力度。各地要明确收入责任,不得以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由,擅自出台减免税、缓缴税和豁免欠税等政策,确保完成全年收入任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民生支出
        各地要认真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和“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财政支出原则,优先安排职工工资、津贴补贴、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在基本支出得到有效保障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安排生产性支出。
要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作风。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定,2010年底以前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准新建办公楼,正常维修也不得提高标准。要从严控制各类会议,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减少会议数量、参会人数,压缩会议时间。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要进一步完善因公出国管理制度,严把因公出国审核关,大力压缩因公出国经费和组团人数。严禁各级党政机关超编、超标配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务用车制度,降低公务用车支出。严格控制会议、文件、庆典和评比活动。大力压缩各种名目的培训,核减培训人数和经费。要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和民生支出项目外,原则上不再追加安排部门和单位的支出预算。
        三、加强财政收支督查监管工作
        今年自治区财政形势非常严峻,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各地要切实管好用好自治区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高度重视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的正常发放,不得留下缺口。今后,留有缺口的地区,一律由各地自行承担,自治区财政不予补助。各级审计、监察、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收支的监管力度,确保各项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保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重大政策落到实处。

 


二○○九年五月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