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67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3-1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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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9〕28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自治区政府系统
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阳光政府建设呈现良好势头;强化了信息网络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确保了北京奥运会期间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和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政府网站建设取得新的进展,政府网上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专网继续向纵深拓展,网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网上办公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办公效率进一步提高;应急平台等应用系统的建设取得进展,发挥初步成效,政府综合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改善;协调指导工作全面开展,制度和规范进一步健全,电子政务工作机制和体系继续完善。
依据《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于近期对各地各部门的电子政务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根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电子政务工作2008年度总结汇报材料,结合现场调研考察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08年度电子政务工作成绩突出的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治区环保局等16个地州市和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州市和部门戒骄戒躁,继续努力,推动全区电子政务工作迈上新台阶。各地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地州市和部门为榜样,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努力做好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附件:2008年度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三月三日
附件:
2008年度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先进单位名单
一、 各地州市(6个)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
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二、自治区政府部门及直属机构(10个)
自治区环保局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自治区交通厅
自治区外经贸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自治区人事厅
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说明:考评范围为自治区各地州市、自治区政府管理的部门和机构。在上述考评范围内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汇报材料的单位没有进行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