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370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07-13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69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自治区古籍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朱新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成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刘般若(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贺忠德(自治区民委副主任)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赛依散·萨迪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吐尔逊·沙迪尔(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张新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盛春寿(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由刘般若同志兼任。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