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369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07-13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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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68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文化信息
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自治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朱新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蒲仕裕(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施生田(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阿不力孜·阿不都热依木(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苏国平(自治区信息产业厅厅长)
孙新刚(自治区精神文明办主任)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宋振亚(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王淑平(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张新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刘般若(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晏果辉(自治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主任)
盛春寿(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由刘般若同志兼任。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