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5987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6〕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6-09-18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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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123号
关于转发2016年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展团参展方案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由农业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定于2016年11月5—8日在云南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我区参展组织筹备工作,自治区农业厅根据《农业部关于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的通知》(农市发〔2016〕3号)精神,制定了《2016年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展团参展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20日
2016年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展团参展方案
自治区农业厅
由农业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昆明市人民政府、云南省农业厅、全国农业展览馆承办的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农交会)定于2016年11月5—8日在云南昆明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做好参展工作,现根据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参展方案:
一、参展条件
本届农交会将严格准入条件,要求参展企业必须是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产品要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新疆农业名牌产品认定或通过HACCP、GAP等国际体系认证,并要有产品包装。各地要对参展主体和参展产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展示销售“三无”产品,严禁展示销售仿冒他人商标、国家明令禁止、危害人体健康等不安全产品。参展企业负责人必须带队到会参展,不允许经销商代替参展。
本届农交会将把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邀请作为筹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地可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市场需求,积极利用各自援疆省市招展招商的有利条件,邀请更多采购商和专业观众现场参与。采购商和专业观众组织情况将作为农交会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规模、内容及布局
本届农交会在规划布局上设有展示洽谈区、专业展区和销售区。其中,展示洽谈区、专业展区以贸易洽谈为主,各展团要按产品分类设计布展;销售区以现场销售为主,按产品类别统一布展。
(一)自治区展示洽谈区。我区综合展示洽谈区位于5号展厅C10展位,面积为198平方米,按产品分类设计布展。每个展区征集有代表性的农产品作为展品,提供展品的企业均作为本届交易会的参展企业,由所在地(州、市)统一填写网上报名表,并报新疆展团筹备组。
(二)专业展区。专业展区由扶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产品地理标志、农垦、农药、渔业、畜牧、土传病虫害防控、种业、双创(包括农业电商)、休闲农业等组成,我区计划安排20家单位和企业参展。
(三)销售区。销售区由各展团申报的优质企业组成,每个展位收费标准为4800元,我区初步计划安排10家企业参展。
三、重大活动
本届农交会将安排筹备工作会议、设计方案审查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国国际农业合作经贸论坛、农业信息化高峰论坛、中国品牌农业论坛、风险管理与农业发展研讨会、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推介专场、振兴中国乳业沙龙、农药经销形势分析与经验交流会、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国际合作论坛和总结大会等重大活动。
四、宣传推介
我区参展团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传播形式,大力宣传新疆特色农业发展情况,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各地(州、市)展团也要积极发挥各自宣传优势,调动各自媒体力量及时发布农交会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新疆展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一是召开展会情况通报会议,介绍新疆参展团筹展及参展情况;二是制作综合展区宣传片;三是印制新疆农产品品牌企业宣传画册和宣传资料袋;四是组织策划区内外媒体对重点龙头企业、获得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地(州)、县(市)管理人员、领导进行专访;五是组织媒体对新疆参展团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提高宣传效果,广泛传播信息;六是举办新疆农业名牌产品推介会,组织3—5家获得新疆农业名牌产品的企业进行产品推介;七是展会期间拟邀请《新疆日报》、新疆电视台、天山网等新闻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五、招展招商
各地(州、市)展团要把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邀请作为农交会筹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创新工作方式,吸引更多采购商和专业观众参会。各地(州、市)展团邀请到会的采购商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家。采购商和专业观众组织情况将作为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六、评奖活动
为调动各展团和企业参展积极性,农交会设置评选组织奖和参展产品金奖。组织奖颁发给展团,而参展产品金奖颁发给参展企业。同时,为提高奖项的含金量和影响力,农交会组委会将在《农民日报》等媒体上发布获奖单位和产品信息。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届农交会筹展工作的领导,成立“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新疆参展团”。参展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更生任团长,自治区农业厅厅长艾克拜尔·吾甫尔任副团长,成员由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厅、水产局各1名领导、各地(州、市)带队领导组成。展团秘书长由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宋丹阳担任。
根据农业部相关要求,以农业厅为主成立“农交会参展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新疆参加农交会各项事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厅。
八、筹展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8月1日前)
参加组委会召开的筹备会议;成立筹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落实展团展位,制定参展方案;召开农交会筹展工作会议。
(二)落实阶段(8月2日—10月15日)
完成自治区展示洽谈区设计方案、参加设计方案审查会,开展产品征集、审核、宣传资料制作等;落实参加农交会企业展示、媒体专访企业、产品推介、果品品鉴的企业及产品,落实产品运输仓储事宜;完成宣传、招商资料设计印刷等。
(三)布展实施阶段(10月16日—11月4日)
完成交易会产品的征集、检疫、包装、运输和仓储等;完成自治区展示洽谈区的整体装修和布展;参展企业全部到位,展位装修完毕;召开筹展情况通报会,通报筹展工作情况,提出相关要求。
(四)参展及总结阶段(11月5日—11月8日)
组织好展示洽谈、企业销售事宜;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全程报道;做好组织协调、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开幕活动、品牌农业论坛、全国名特优果品品鉴推介会、总结大会等活动;做好撤展和工作总结,召开展团总结会议,通报展团参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筹备牵头单位,确定负责人员,尽快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并与自治区筹展办积极配合及衔接,把参展活动相关事宜落实到位。
(二)务实创新,提高新疆展团影响力和吸引力。各地要充分利用好“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这个平台,发挥援疆机制,突破定式,大胆创新,在组展招展、活动设计、营销推广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多种运作方式,广泛动员本地品牌企业、名牌产品参展,做好采购商和专业观众邀请,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产品品牌影响力。
(三)严守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参展行为。各地要严格按照参展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规范参展行为,主动与新疆展团筹备组建立顺畅的联系机制,确保交易会期间全天候有带队负责人现场值班,坚决杜绝借展谋私及有损新疆展团形象的事件发生。
请各地务必于8月29日前将本地负责参会领导及联络员联系方式报自治区优质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海丽
联系电话:0991-2877205、15999185187
邮箱:6320874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