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160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2〕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2-08-16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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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133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哈尼巴提·沙布开(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
许 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周 超(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陈 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春红(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王永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石秋池(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尼加提·司马义(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黄 钰(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张英俊(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 刚(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王 跃(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全新(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陈少钦(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努尔买买提·吐尼亚孜(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李 桓(自治区国税局总会计师)
陶君道(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 荧(乌鲁木齐铁路局总工程师)
丁颂国(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王永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超、丁颂国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