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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608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8-16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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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133


关于调整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工业园区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哈尼巴提·沙布开(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司令员)

      许  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周  超(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陈  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春红(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王永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石秋池(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尼加提·司马义(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黄  钰(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张英俊(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  刚(自治区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王  跃(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全新(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陈少钦(自治区招商发展局副局长)

       努尔买买提·吐尼亚孜(自治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李  桓(自治区国税局总会计师)

       陶君道(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  荧(乌鲁木齐铁路局总工程师)

       丁颂国(生产建设兵团工信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办公室主任由王永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超、丁颂国同志兼任。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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