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450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9-1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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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20号
关于做好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我区工业经济增速放缓。1-7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2%,与年初计划目标相比差距较大,对全区经济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当前,工业经济仍然存在石油工业低速增长、市场需求不旺、大宗工业产品价格持续下跌、工业效益明显下滑、投资增长动力不足等问题和困难,稳增长难度增大。从全区情况看,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关键在工业。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8月5日张春贤书记在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的重要讲话和8月8日自治区推进下半年经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高度重视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就业为导向,保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综合平衡,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狠抓落实,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做好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已出台的稳增长政策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50条措施,用足用活自治区已出台的各项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一是各地州市要继续落实自治区出台的低电价、铁路运价下浮、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优惠政策,以及涉企减负措施,加大宣传讲解、答疑释惑工作力度,力争讲深讲透,让相关企业“家喻户晓”,充分领会和吃透政策精神,发挥政策效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二是全面总结第一批、第二批直购电试点经验,降低享受政策的前置条件,扩大低电价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挖掘低电价的潜力空间,发挥低电价政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导向作用,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三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新机明发(868)号督查通知要求,加大督查力度,按月通报各地、各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对各地州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情况进行排序并及时公示,对重要政策要一家企业一家企业的过,确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对落实政策和目标任务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自治区将进行问责。
二、抓重点,坚持优势优先,推进重点行业、地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一)抓好有色、装备制造、电力、农副食品加工、烟草、氯碱、纺织等优势行业发展,加快推进“短平快”项目实施。
一是支持电解铝、电解铜等骨干生产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延伸产业链,全年实现新增150万吨电解铝、6万吨电解铜的目标,推动有色行业实现30%以上的增长;二是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巩固开拓市场,着力培育引进协作配套企业,促进以金风科技、特变电工为代表的风电装备、光伏发电、输变电装备快速增长,推动装备制造业实现30%以上的增长;三是加快推进准东等一批电源点项目建设,促进疆电外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度359亿千瓦时的外送量,电力行业实现15%以上的增长;四是抓好农副食品加工和烟草制造业的生产和销售,落实低电价政策,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改善行业效益水平,确保轻工行业实现10%以上的增长;五是新疆天业、中泰化学等氯碱骨干生产企业继续保持满负荷生产,确保全年PVC、烧碱共增产25万吨以上,化工行业实现5%以上的增长;六是用好用足优惠政策,抓好纺织服装产业投资促进系列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通过加快一批落地纺织服装项目建设、推动纺织服装产需对接、积极开拓向西市场、加强产业工人培养培训、加快园区建设、举办第4届亚欧丝绸之路服装节等活动开展,推动纺织行业实现10%以上的增长、新增6.7万人就业的目标;七是开展“短平快”项目全覆盖的现场督查活动,召开“短平快”项目现场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强化就业效应,让支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确保795个项目完工后实现新增6.5万人就业的目标。
(二)“抓两头、带中间”,推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发挥稳增长“排头兵”的作用。
一是上半年增长较快的哈密、昌吉、塔城等地要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发挥对全区工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哈密地区重点抓好风电装备制造、火电、光伏等产业发展,全力促进金风、海装、北车、泰胜等风电装备制造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确保潞新公司、广汇公司、神华国能、亚克斯公司、瑞伦公司、雅矿公司、昕昊达公司、大明公司、博伦公司等地区重点企业达产达效;加快国电哈密能源2×66万千瓦电厂项目、国网能源哈密4×66万千瓦电厂项目、兰石重装大型设备制造项目、广汇白石湖800万吨/年露天矿续建项目、湘晟新材料年产2万吨钛及钛合金新材料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扩大“疆电外送”规模,增加售电收益;协调做好淖毛湖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备案和资源整合,落实广汇伊吾淖毛湖矿区白石湖露天煤矿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进度。解决哈密碱业、开山矿业、坤铭矿业、同顺源、润达能源等企业停产问题。昌吉州重点抓好有色、煤炭、化工等优势产业,确保全年新增电解铝产量100万吨以上、电解铜3万吨以上;支持有色产业向下游延伸,切实把铝加工产业做大做强、做专做精;加快推进“两大通道”7个电源点、5个煤化工项目建设,确保准东300亿立方米/年输气管道项目在年内动工;扶持石材产业发展壮大。解决玛纳斯澳洋科技、舜泉化纤、舜达化纤、祥云化纤等化纤生产企业、吉木萨尔东平焦化、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木垒天意煤化工等煤焦化生产企业因环保排放等原因停、限产问题。塔城地区重点抓好能源、化工、农产品加工、纺织等产业,确保中石化新春石油开发公司、河南油田新疆采油厂原油产量分别达到102万吨、101万吨;尽快完成春风油田合资合作属地注册后续工作,加快推进春光油田属地注册工作;推动乌苏华泰、玉玺化工、明源化工、沙湾中石能源等一批地方化工企业装置投产达产;确保年内完成25个重点纺织服装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9亿元;解决乌苏华泰等炼化企业原油配额、徐矿铁煤公司煤炭资源矿权设置及限产、乌苏凯隆源、沙湾福升工贸等企业停、限产等问题;加快推进苏新能源和丰40亿立方米/年煤制气项目前期工作,下半年开工建设。
二是占自治区工业比重超过55%的乌鲁木齐市、巴州、克拉玛依市三地要深挖潜力、提速增效,实现工业增速由负转正,为自治区工业稳增长做出应有的贡献:乌鲁木齐市重点抓好石油、化工、装备制造、钢铁、水泥等优势产业,要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总部协调,确保西北油田公司全年原油产量达到743万吨,乌石化全年原油加工量达到826万吨;中泰化学氯碱装置保持满负荷生产,八钢板材钢、特种钢、优质钢产量增长6%,紫晶光电蓝宝石晶体产量达到50吨;确保完成一批风电、光电项目,新增风力发电装机96万千瓦,光伏发电装机4万千瓦;确保神华煤基新材料项目在年底投产;出台具体的帮扶政策,切实减轻八一钢铁、天山股份、新化化肥等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巴州重点抓好石油、有色、农副食品加工、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等优势产业,要加强与中石油集团总部协调,确保塔里木油田公司全年原油产量达到600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250亿立方米;加快美克化工年产10万吨1,4-丁二醇、5万吨聚四氢呋喃(三期)项目、江苏金昇100万锭/年纺纱项目建设,确保10月底建成投产;抓紧开展80万吨/年乙烷制乙烯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启动项目建设。做好新疆昆仑工程轮胎、美克化工、巴州东辰工贸、金富特种纱业等企业解困帮扶工作,解决拓能矿业、若羌德鹏矿业等矿山采选企业,博湖、和硕、和静县停产的食品加工企业恢复生产问题。克拉玛依市要采取措施,加大油气勘探开发投资力度,新疆油田油气产量要与2014年持平并略有增长,原油产量达到1192万吨,天然气产量达到33亿立方米;同时积极落实油源,加大炼油企业生产负荷,确保克拉玛依石化原油加工量在520万吨以上,力争完成550万吨;独山子石化公司确保完成原油加工量750万吨,力争完成800万吨,尽可能减少因独山子石化、克拉玛依石化检修造成的产量损失。
三是增速处于中下游的地区要向增速又好又快的地区看齐,增强稳增长、促发展的紧迫性和责任感,结合本地实际,深化对新常态的认识,主动调整惯性思维,积极创新工业经济工作的思路、政策、方法,以科学务实的态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创新的精神应对各种压力和挑战,全力以赴抓好重点工作,防止增速下滑。自治区经信委要加强与各地的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各地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排名,充分发挥地州市稳增长的主体作用,力促优势地区勇挑重担、争做贡献,增速较慢的地区担当责任、奋起直追,形成你追我赶促增长的浓厚氛围,以优异的成绩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做贡献。
三、抓“大头”,综合施策促成效,推动国企增产增效为稳增长做出特殊贡献
各地要紧紧抓住国企这个“大头”,推动驻疆央企、内地国企、援疆国企和本地国企牢记使命责任,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挑重担,紧紧咬住为经济稳增长做贡献这一目标,通过创新机制、大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加强市场开拓、精耕细作主业、优化产品结构、完善营销网络,多措并举保增长。自治区各级国资部门要加大对本地国企的指导和监管,着力强化企业运营管理,对监管的本地国企要分级分类核定生产经营指标,实行人盯人管理,通过考核激励、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一系列有力措施积极促进增长,坚决遏制增速下滑势头。同时,支持非国有制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下半年增速不能下降。
各有关地州市要以克拉玛依石化公司和新春石油开发公司挂牌运营为契机,落实好自治区与中石油、中石化等央企签订的《框架协议》,建立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沟通对接,推动石油工业调整年度排产计划,提高在疆油气勘探开发投资,确保中石油、中石化驻疆各油气生产企业油气产量保持2014年水平并略有增长,各炼化企业开足马力生产。自治区经信委要积极落实两大公司扩大对地炼企业的油气供应量,建立油气供应使用考核机制,制定《促进地方炼化企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推动地方炼化企业原油加工量比去年翻一番。
四、补短板,加强协调服务,营造稳增长的良好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为企业稳增长创造宽松环境。一是自治区召开重点工业建设项目推进工作会议,加快推进一批纺织服装、煤炭、电力、煤化工等项目建成投产并发挥效力,对因环保、土地、矿业权设置、水资源、电力供应、资金等原因无法正常生产的企业和推进的项目,由自治区环保、国土、水利、电力、金融等相关部门加大帮促服务力度。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地发改、财政部门牵头,组成工作组到各县(市)进行巡访,凡不在自治区公布目录内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杜绝违反规定擅自出台收费规定项目的行为。三是自治区金融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已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通过召开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宣贯会、推动地州市召开银企对接会,进一步改善融资环境,为工业稳增长、重点行业脱困提供支撑。四是自治区统计局和经信委要加强协作配合,召开“自治区工业经济统计分析会”,对各地州市统计部门做好“上规入统”、“小升规”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制定“上规入统”、“小升规”实施办法,对各地州市县(市)规上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梳理,挖掘“应统未统”项目,对新达到“规上标准”的企业,尽早完成入库工作,对接近“规上标准”的企业,尽最大努力扶持上规,研究推动出台对入统入规企业的奖励和扶持政策。五是自治区经信委要研究推动出台钢铁、水泥、汽车等产业健康发展、扩大信息消费、提速降费等政策,出台《自治区促进铝加工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中国制造2025》新疆行动计划,研究出台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政策,进一步为稳增长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六是自治区发改、经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俞正声主席相关批示精神,加强与国家发改委、中铁总公司沟通对接,争取进一步扩大铁路运费下浮幅度、增加下浮产品种类。七是自治区财政对向西出口的钢材、PVC等大宗工业产品实行阶段性铁路运价补贴,弥补出口产品物流成本高的“短板”。
五、坚持解难题,着力提升推动稳增长的能力和水平
各部门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弘扬“马上办”作风,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促进稳增长的工作合力。一是属于“未批先建”等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相关要求,及时向环保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将分类采取措施,理顺手续,此项工作在2015年年底前结束。二是对于因矿业权设置等原因停产的企业和延缓建设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快资源配置进度,推动煤炭、矿产等资源向投资计划合理、综合效益显著、产业带动性强的企业和项目配置。三是自治区经信委要加强与环保、质监等部门协作配合,通过严格执行差别电价、环保、节能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一批钢铁、水泥行业落后产能,优化钢铁、水泥行业结构,恢复市场正常秩序;在全面落实“量价捆绑”方案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落实对进疆氧化铝粉等原材料的铁路运价下浮事宜。四是自治区财政、税务部门暂停对煤矿企业征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六、充分发挥工业投资对稳增长的基础和关键性作用
我区工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50%,对拉动投资的作用举足轻重。1-6月,全区工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5%,同比回落21.3个百分点,环比降低2.5个百分点。各地、各部门要将工业投资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敢谋善为,围绕促投资稳增长方面的重点工作,把自治区明确的各项任务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作为突破口,以扎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一是上半年,巴州、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和田地区等四个地州市工业增速为负值,吐鲁番市、克拉玛依市、巴州、阿勒泰地区、博州、伊犁州直等六个地州市工业投资出现负增长,应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研究提出扭转生产、投资增速下降态势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报自治区人民政府。二是各地州市要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安排部署,严格落实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原有的前置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进行清理,大幅减少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快推进集中并联审批,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继续落实“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好项目落地、环保、融资、资源等问题。结合实际,落实好信贷、证券融资和政府投资支持等鼓励措施,通过政银企合作,建立多元化的重大工程资金保障机制。三是自治区发改、财政、住建、水利、交通、乌铁局、新疆机场集团等政府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单位要积极行动起来,落实自治区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投资促进钢材、建材生产对接会精神,主动贴近服务,及时发布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对钢材、建材等产品需求信息,督促各项目施工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地产品和服务。四是乌鲁木齐铁路局、新疆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移动、联通及铁塔公司等相关部门,加强多方协调,解决兰新高铁哈密段沿线无线信号覆盖的问题。五是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要抓好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强化重点工业项目推进机制,全力推动煤化工、电力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开工建设进度。抓好126个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带动社会投资75亿元,推动产业降本增效、提质增速。
七、发挥政策优势,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招商引资是推动当前工业经济稳增长的一项重要抓手。各地要围绕自治区出台的优惠政策以及大力发展纺织服装等产业的良好氛围,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一是学习掌握好政策,把政策学习好、研究好、落实好。二是做好广泛的宣传工作,让已经来疆建厂的企业充分享受政策,通过企业的示范,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效果。三是通过组织参加各类区内外举办的展会宣传政策,通过各种平台、多种渠道宣传政策,让更多的内地企业了解新疆产业发展优惠政策内容,吸引更多企业来疆投资建厂。四是发挥产业援疆优势,用好援疆机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吸引一批产品有市场、技术较先进、环保能达标、在我区落地后仍有竞争力的企业来疆发展。五是要进一步改进丰富招商引资方式方法,在以定点式招商、跟进式招商、持续式招商为基本方法的同时,按照多批次、专业化、小分队的方法,将坐等客商转变为以会招商、以企招商、以商招商等,开展产业链招商、园区招商、小分队招商、网上招商,实现招商引资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六是要提高招商引资服务质量。各地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等各类展会搭建的平台做好相关工作,在服务企业、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方面,为来疆投资的企业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向“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看齐,千方百计地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八、增强各地区、各部门抓工业经济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是推动工业经济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经济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面对当前工业经济严峻的形势,各地州市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围绕落实自治区20个方面50条措施、促进工业持续发展、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抓改革、促就业等重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管工业经济工作的领导要牵头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以务实的行动推进各项措施顺利落地。要定期分析研究事关本地工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工业经济企稳回升并保持在合理区间。
自治区各经济管理部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经济工作相关决策部署的直接责任主体。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勇担责任,主动作为,最大限度凝聚和调动各方智慧和力量,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增加有效供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自治区工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