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1166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发〔2011〕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1-06-08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新政发〔2011〕47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切实加强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委员会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黄卫(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主任:钱智(自治区副主席)
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委员:弯海川(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厅厅长)
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绍宁(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春阳(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新城(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吐尔逊·曼苏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吕焕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侯汉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办主任)
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任光华(自治区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殷宇霖(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
张小雷(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吐尔干·皮达(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王联社(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马学良(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张小平(自治区林业厅党委书记)
沙尔合提·阿汗(自治区畜牧厅厅长)
李建杰(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刘贵春(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尤努斯·玉素甫(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闫国灿(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于胜德(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米尔扎依·杜斯买买提(自治区粮食局局长)
李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巡视员、法制办副主任)
王致雄(乌鲁木齐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许继业(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
古力努·阿不都热扎克(自治区水产局局长)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组织领导、研究指导和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春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殷宇霖同志、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王小燕同志兼任。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