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地方性法规

关于成立自治区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936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0〕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0-04-29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88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
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煤矿企业班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成员: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书记)

曹继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康廷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靳全胜(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金恩斯别克·朱马别克(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斌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