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936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0〕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0-04-29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88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
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自治区煤矿企业班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加强煤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健(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成员: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书记)
曹继耀(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康廷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杨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靳全胜(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金恩斯别克·朱马别克(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斌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