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84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2-24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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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87号
关于调整新疆科技风险投资与技术产权交易
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新疆科技风险投资与技术产权交易指导委员会成员。调整后的指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尔肯江·吐拉洪(自治区党委常委)
副主任:靳诺(自治区副主席)
王会民(自治区主席助理、自治区金融办主任)
成员:刘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小雷(自治区科技厅厅长)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帕拉提·阿布都卡迪尔(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谢蓉(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胡克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马庆云(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
高骏(新疆银监局局长)
侯丽春(新疆证监局局长)
刘建新(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夏代提·海木都拉(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寿龙(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陈季(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指导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是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研究、部署和指导协调全区科技风险投资工作。二是研究并提出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工作的政策,制定和完善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管理办法,提出一段时间内(3-5年)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安排的建议。三是提出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与技术产权交易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要求,研究并提出自治区推进科技企业融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于科技风险投资发展的任务目标。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室主任由胡克林同志兼任。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