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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院士企业行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392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4-06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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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41号 


关于做好2012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院士企业行活动筹备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决定联合举办“2012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院士企业行活动”。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和工作进度要求,做好洽谈会各项组织筹备工作。

  一、总体设计

  活动名称:2012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院士企业行活动。

  活动主题:促进合作交流、推动跨越发展。

  举办时间:2012年7月10日-11日,7月9日报到。

  活动主会场:乌鲁木齐市昆仑宾馆。

   主办单位: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承办单位:自治区经信委、兵团工信委、中科院新疆分院、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自治区科协。

  二、参加人员

  (一)主办、承办单位主管领导;

  (二)各地、州、市、兵团各师分管领导,各地、州、市、兵团各师经贸委 (经委、经信委、工信委)领导,其它有关部门领导;

  (三)参会高校、科研院所主管领导,有关专家、学者;

  (四)区内企业主要领导及研发(项目)部门领导;

  (五)特邀嘉宾(国家相关部委司局领导、部分院士);

  (六)部分对口援疆省市经信委领导、区外部分重点企业(创投公司)领导;

  (七)有关新闻单位。

  三、活动内容

  (一)产学研合作交流洽谈活动。邀请60-80所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推介最新科研成果;区内企业发布技术难题(需求)信息;校企之间进行交流与研讨,开展合作项目洽谈与对接。

  (二)院士企业行活动。邀请部分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赴自治区确定重点支持的部分“双百企业”,就企业发展战略、规划进行咨询,解决企业重大工程技术难题。

  (三)创业投资对接活动。邀请国内部分创业投资企业与新疆拟上市培育企业进行交流洽谈,寻求投资合作。

  (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论坛。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司局领导及部分院士介绍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以及产业发展的趋势;研讨新疆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及政策。

  (五)成立校企、院企合作委员会。召开新疆-大连理工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第三届年会及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新疆研究中心挂牌仪式。自治区经信委与新疆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签署框架合作协议,成立新疆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并举行揭牌仪式。成立中科院新疆分院院企合作委员会并举行揭牌仪式。

  (六)军民结合技术推介活动。邀请十大军工集团向我区企业推介军民两用技术,就军转民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军品生产协作配套需求项目进行对接洽谈。

  (七)部分重点企业院士工作站授牌仪式。

  (八)重点产学研合作(创业投资)项目签约仪式。

  四、活动安排

  (一)7月9日20:00(北京时间、下同),欢迎晚宴。

  (二)主会场(昆仑宾馆)

  1、7月10日11:00,大会开幕式。

  2、7月10日11:30,重点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3、7月10日12:10,新疆大学、北京化工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中科院新疆分院院企合作委员会揭牌仪式。

  4、7月10日12:30,院士工作站授牌仪式。

  (三)各分会场(地点待定)

  1、7月10日16:00,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论坛。

  2、7月10日16:00-19:30、11日10:00-13:30,受邀参会高校、科研院所分别在8个分会场发布推介科研成果(化工、轻工、建材、装备、纺织、医药、电子信息、军民结合)。

  3、7月10日16:00-19:30,创业投资对接交流会。

  4、7月10日16:00-17:30,新疆-大连理工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第三届年会及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新疆研究中心挂牌仪式。

  5、7月10日17:30-19:00,北京化工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第一届年会。

  6、7月11日10:00-11:30,新疆大学校企合作委员会第一届年会。

  7、7月11日11:30-13:00,中科院新疆分院院企合作委员会第一届年会。

  8、7月11日16:00-19:30,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交流洽谈。

  (四)场外活动

  1、7月2日-7月9日,院士企业行。

  2、7月12日-13日,高校、科研院所实地考察。

  五、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设立“2012年新疆产学研洽谈会暨院士企业行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靳 诺 (自治区副主席)

      王永明(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经信委主任)

      哈尼巴提·沙布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

  成 员:刘 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许 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 立(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赵世民(兵团工信委副主任)

      陈 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宋 毅(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董云社(中科院新疆分院副院长)

      肖作敏(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二)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经信委。主任由朱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彦楼、赵世民、陈旗、宋毅、董云社、肖作敏等同志兼任。

  成 员:丁兴本(自治区经信委科技与装备处处长)

      郑 勇(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

      张建春(兵团工信委规划投资处处长)

      杨易承(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处长)

      吐尔逊·吐尔洪 (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副处长)

      王 炜(中科院新疆分院科技合作处处长)

      郑 克(中科院院士咨询新疆工作站主任)

  六、任务分工

  (一)自治区经信委负责大会总体组织;组织召开筹备工作协调会;负责区外院校的邀请及科技成果、企业技术难题(需求)征集、汇总、编印工作;负责洽谈项目的收集、对接;起草大会各类文件及综合材料;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编制工作经费预算、管理经费开支;组织欢迎晚宴、开幕式、合作项目签约仪式、论坛、年会、分会场等活动。

  (二)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自治区内高校组团参会;负责征集区内高校科技成果,协助自治区经信委做好区内高校科技成果现场发布工作。

  (三)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组织疆内科研院所组团参会;负责征集疆内科研院所科研成果。

  (四)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大会专项工作经费筹措、拨付工作。

  (五)中科院新疆分院负责邀请中科院系统科研院所参会;负责中科院系统科研成果征集、发布、项目对接工作;负责中科院系统单位专家学者在活动期间接待工作。

  (六)自治区科协负责邀请两院院士,组织院士企业行活动(经信委配合),负责院士在疆期间的接待工作。

  (七)各地州市政府按照洽谈会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具体参会方案,落实工作经费,组团参会;做好企业技术难题(需求);在会前,组织企业主动与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加强沟通与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项目对接工作;指定专人组织企业参加洽谈会各类活动,做好技术交流、项目洽谈等工作。

  (八)兵团工信委负责征集兵团企业技术难题(需求),组织兵团系统各单位参会,会前组织合作项目对接洽谈,协助自治区经信委做好大会主会场各项活动组织工作。

  七、活动进度安排

  (一)4月15日前,自治区各地、州、市,兵团各师成立工作小组,制定组团参会工作方案,报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4月20日前,召开第一次筹备工作协调会议,通报筹备工作进展,协调有关问题。

  (三)4月30日前,完成企业技术难题(需求)、人才需求信息,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征集、汇编工作。

  (四)5月31日前,由各地、各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项目对接交流活动,达成一批合作意向。

  (五)6月10日前,各地、州、市,兵团各师上报本地党政、企业参会代表、签约项目名单。

  (六)6月15日前,完成邀请并确定参会高校、科研院所,确定各高校、科研院所集中发布的科研成果。

  (七)6月20日前,各分会场负责单位上报科研成果推介活动方案。

  (八)7月2日前,确定开幕式、项目签约仪式、人员接待具体方案。印制完成会标、会议手册、成果难题汇编等材料。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兴本 张 勇

  联系电话:0991-4523004 4542277(带传真)

  电子邮箱:jzc@vip.163.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自治区经信委

  邮编:830000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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