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法规库>地方性法规

关于成立自治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620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9-10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143


关于成立自治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我区服务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促进服务贸易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海仑(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

  副组长:史大刚(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和宜明(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吉尔拉·衣沙木丁(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卫利·巴拉提(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牛晓萍(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苏国平(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毛力提·满苏尔(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陈旗(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王令军(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牛立新(自治区财政厅总经济师)

      文  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卫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永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尼加提·司马义(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徐锐军(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刘建新(自治区外(侨)办副主任、口岸办主任)

      李  刚(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潘大光(自治区广电局副巡视员)

      古力先·吐拉洪(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祖龙·克里木(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王  跃(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刘新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米力古丽·阿吉努尔(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李光辉(乌鲁木齐市委常委)

      谭  力(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阿达来提·吐尼亚孜(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自治区外汇管理局副局长)

      李  军(乌鲁木齐海关副关长)

      艾力·玉山(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李光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尼加提·司马义、谭成贵(乌鲁木齐市副市长)兼任。


2012年8月21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