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5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1-2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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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56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国有企业
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组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继勋(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张宏伟(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张胜迪(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毛恒(自治区政法委巡视员)
高烈卿(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
王彦楼(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黄钰(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姚玉珍(自治区建设厅总经济师)
金利岷(自治区高级法院副院长)
毛晓飞(新疆银监局副局长)
袁宝新(乌鲁木齐市副市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主任由张继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胜迪、毛恒、王彦楼、黄钰同志兼任。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