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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治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464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5-07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64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组委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副主任委员: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阿依努尔·买合赛提(自治区团委书记)委员:曾冠军(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木克热木·米力克(自治区文明办副主任)

        于文辉(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

        吕长虹(自治区高法院纪检组长)

        贺建军(自治区经信委纪检组长)

        张泽玉(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刘保健(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

        赵 炜(自治区财政厅纪检组长)

        魏 瑾(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长)

        张永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长)

        闫 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治部主任)

        关 静(自治区水利厅政治部主任)

        于保国(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组长)

        朱 烜(自治区卫生厅纪检组长)

        买买提明·皮尔多斯(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蔡子婴(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董建军(自治区工商局政治部主任)

        西 林(自治区广电局纪检组长)

        杨新民(自治区旅游局纪检组长)

        李少枫(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王振北(自治区总工会党组成员、经审委员会主任)

        陈宗杰(自治区国税局纪检组长)

  组委会办公室仍设在自治区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曾冠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薛宏舜(自治区团委城市青年工作部部长)、潘瑛(自治区直属机关团工委书记)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自治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处室、机构负责人组成。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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