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755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9〕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9-05-13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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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9〕73号
关于成立亚行贷款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镇基础设施
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自治区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亚行贷款“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已经国务院批复列入亚行2009-2010财年项目规划。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阿勒泰地区边境县口岸基础设施与生态环境改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新(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刘颂东(阿勒泰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
成员:热依汗·玉素甫(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谢煊(自治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执行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姚玉珍(自治区建设厅总经济师)
叶林(阿勒泰行署副专员)
领导小组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和项目执行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建设厅,李建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热依汗·玉素甫、谢煊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项目执行办公室设在阿勒泰地区行署,刘颂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