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509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10-1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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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116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刚(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李卫平(新疆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闫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宋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田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厅党组书记)
成员:刘晓延(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伊波(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弯海川(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吐尔逊·伊不拉音(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艾尼瓦尔·依明(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李建新(自治区建设厅厅长)
王乐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周考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张鸿(乌鲁木齐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