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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314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08〕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08-05-07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43号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师学院设置标准(试行)


    第一条  技师学院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是以培养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要目标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在办学中应当与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积极开展联合办学,校企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
    第二条  技师学院要根据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生产需要,以及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的实际需求,按照适应市场、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的方针,通过整合、优化和利用现有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依托高级技工学校或其他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职业院校建设。
    第三条  申请设立技师学院必须是近三年来连续招生的高级技工学校、国家重点技工学校以及具有较强实力的职业院校。
    第四条  专业设置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适应企业生产实际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4个,所设专业必须具有两届以上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实践。
    第五条  办学规模应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在校生人数达2000人以上,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3年内达到800人以上,开展高级以上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300人(次)。
    第六条  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00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2平方米,开设的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工种)具备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场地,实习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
    第七条  必须配备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熟悉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有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验,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专职院长和教务副院长,同时配备相应的专职管理人员。
    第八条  具有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兼职教师人数不得超过本专业教师总数的50%。“双师型”教师(专业理论课教师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占教师总数的60%以上。专业理论课教师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5%以上;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占50%以上,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占20%以上。所设各门生产实习课程必须配备1名以上技师实习指导教师(高级技师培训必须配备高级技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各门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必须配备具有高级讲师职称的教师。
    第九条  建立由产业界、经济界及有关部门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沟通经济、科技发展和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等信息,形成专业设置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反馈调整机制。
    第十条  高技能人才培养实行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模式,学校应与企业联合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学校完成理论学习和技能训练,在专业对口的企业进行生产实习,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技师指导学生参与企业解决生产难题和技术革新、项目攻关等活动。学校应主动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服务,充分利用培训资源,与企业联合开展在职职工高技能人才培训。
    第十一条  学校必须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点,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实施教学。所开设的专业应有部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使用国家级规范教材。需要自行制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须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
    第十二条  校内实习场所或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高级工技能操作项目的要求,保证每生有实习工位,生均实训仪器设备值应达到4000元以上。实习场所主要实习设备设施(或仿真模拟装置)与专业设置相配套,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第十三条  学校应结合专业选择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作为学生定点实习基地,并与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保证学生参加对口专业生产实习。每个专业至少有2个以上合作企业。
    第十四条  学校应设立专业教学研究机构,及时收集生产、服务领域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信息,调整充实教学内容,建立和完善职业活动导向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保证教学的先进性。每个常设专业至少有一名专业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应在当地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第十五条  电化教学设备先进,多媒体课件能满足教学需要,并建有远程职业教育培训网和校园网,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培训教学中的广泛应用。
    第十六条  学校应设有教师、学生阅览室,图书馆藏书量(含电子图书)不少于8万册,图书、资料、报刊、杂志基本能满足教师和学生的需要。
    第十七条  必须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并有与培养高技能人才相适应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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