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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0999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0〕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0-09-20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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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204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自治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贾帕尔·阿比布拉(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副组长:帕尔哈提·贾拉勒(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莫涓(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

吾买尔江·米孜艾合买提(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成员:马木提·托依木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吐尔干·皮达(自治区民委主任)

王建玲(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

王军(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

曹继耀(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塞依散·萨迪克(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刘贵春(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

李为(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李伟(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张国勋(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杨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艾斯卡尔·牙合甫(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来景刚(自治区畜牧厅副厅长)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维力功(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张亮(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长)

王国新(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黄国粹(自治区粮食局副巡视员)

库热西·哈吾力(自治区人民政府扶贫办副主任)

史志昌(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金恩斯别克·朱马别克(自治区团委副书记)

陶鹏(自治区科协副主席)

李培军(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

令勇(兵团民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主任由莫涓同志兼任。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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