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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204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1〕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1-07-28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1〕121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监察厅: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召开的全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做好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卫(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于欢(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里加提·苏里堂(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员: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学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韩新城(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全区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各地州市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管理工作的措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学东(兼)成员由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纪委监察厅纠风室、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兵团交通局的相关业务处室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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