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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部门任务分工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136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1〕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1-04-28 【文  号】 其他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1〕44号 


 

关于印发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
部门任务分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克州人民政府,和田、喀什、阿克苏、塔城、哈密、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编办、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民政厅、水利厅、卫生厅、教育厅、文化厅、科技厅、国土资源厅、农业厅、畜牧厅、林业厅、残联、住房城乡建设厅、民委、经信委、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广播电影电视局,通信管理局、新疆电力公司,新疆军区政治部群工办、武警新疆边防总队,各援疆省市对口援疆前方指挥部:
        为加快推进《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结合各有关单位职责,对《规划》中的各项任务进行了分工。现将任务分工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部门任务分工

 

为实施落实好《自治区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2011-2015年)》,根据《规划》有关的建设内容,对照各部门职能,分解任务如下:
一、民生工程
1.加大对边境县(市)特别是边境一线安居住房的建设力度,把6.9万户需要建房的农户纳入本部门(单位)规划。(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扶贫办、民委、援疆省市。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逐步改善边民群众生活条件,把解决3.4万户安全饮水困难、2.1万户燃料短缺、1.1万户口粮没有保障的问题纳入本部门(单位)规划。(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财政厅、扶贫办、民政厅、援疆省市)
3.加大基础教育投入力度,改善边境地区农户子女上学环境,优先支持边境重点县市教育软硬环境提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解决7.1万学生就学困难问题。(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
4.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力度,巩固完善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积极解决边境地区农牧民看病难问题。(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
5.加大清洁能源使用投入力度,提高边境地区农牧民生活条件,着力解决3.7万户改厕、2.9万户改厨、2.9万户改圈、2.4万户改造庭院、3.5万户建沼气池的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畜牧厅、扶贫办、援疆省市)
6.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改造26.2万亩基本农田、28.7万亩实施节水灌溉、建设124处人畜饮水点、修建988公里饮水管道、修建乡村道路2184公里、建牧道1849公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扶贫办、畜牧厅、援疆省市)
7.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切实解决边境一线通外山口、一线边民生产生活成本高的问题,建设50所物资供应站。(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
8.在全区推进贫困残疾人家庭 “光明工程”,为17个边境地区3000-5000户无电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太阳能用电设备,帮助摆脱黑暗、实现光明。(自治区残联、扶贫办、财政厅)
二、产业工程
1.扶持边民大力发展畜牧业,改良牲畜品种,提高投入产出率,解决边境地区农牧民缺乏产业资料问题,为其购买4.9万头牛、38.1万只羊、2671峰骆驼、5300匹驴、240匹马、建棚圈2.3万座。(自治区畜牧厅、扶贫办、财政厅)
2.加大对设施农业投入力度,建设一批高标准温室大棚,重点解决4.7万亩标准温室大棚、1.1万亩拱棚。(自治区农业厅、扶贫办、财政厅、援疆省市)
3.鼓励和引导边民发展庭院经济,为其购买914万只鸡苗、113万只鸭苗、7.6万只鹅苗、15.2万羽鸽子,提高边民庭院经济发展水平和增收比重。(自治区扶贫办、农业厅、畜牧厅、财政厅)
4.扶持边民发展特色养殖业,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重点为其购买獭兔1.8万组、红嘴雁9万只。(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畜牧厅)
5.加大对林果业投入力度,在边境地区新定植杏6.1万亩、葡萄2.1万亩、核桃4.7万亩、红枣4.6万亩,以及沙棘、苹果等其他特色林果业44.6万亩;嫁接改造杏5.1万亩、葡萄2.3万亩、核桃3.8万亩、红枣4500亩。(自治区林业厅、扶贫办、农业厅、财政厅)
6.加大对民族特色手工业支持力度,为边境地区农牧民购买地毯架2000台、编织机1000台、刺绣机3500台。(自治区扶贫办、民委、财政厅)
三、畅通工程
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逐步改善边民用电困难问题,鼓励正规电网无法覆盖边境一线的农牧民使用太阳能、风能等能源照明,重点解决2万户农牧民无法照明问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电力公司、扶贫办)
2.加强和内陆的通讯联系,通讯网络覆盖到边境一线自然村,重点解决1.2万户通电话问题。(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财政厅)
3.解决已通电20户以上自然村“盲村”的广播电视覆盖,新建广播电视站点49座,推进边境地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实现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文化厅、财政厅)
四、服务工程
1.加强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和提高边境地区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基本普及双语教育,新建学校91所,改扩建108所,建教师住房1.8万平方米。(自治区教育厅、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2.加强边境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度,边境地区农村婴儿死亡率下降至25‰以内;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年均下降3至5个百分点,地方病发病率得到很大程度上的缓解和有效控制;实现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全覆盖;新建村级卫生室156个,改扩建272个。(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
3.加强边境地区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力争每个边境重点县(市)有图书馆、文化馆,每个乡有综合文化站;《十二木卡姆》、《玛纳斯》等民族文化遗产得到很好地传承和发扬,新建村级文化室157所,改扩建122所,购买图书152万册。(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
4.边境地区开展以更新致富观念、掌握劳动技能、学习生产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使贫困户掌握1-2项先进实用技术,培养一批技术明白人和科技致富带头人,着力解决6.8万人语言培训、28.5万人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3033名乡村管理人员培训、2.8万人就业培训问题,同时结合“千村万家农家店”、“春雨工程”、“西新工程”等文化工程,力争在南疆喀什、北疆伊犁、东疆哈密等地建设4个图书流动站,全面促进边境文化建设。(自治区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文化厅、援疆省市)
五、保障工程
1.实施边民转居民战略。将边境一线丧失劳动能力的边民移居至县城,将其转为城市户口,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或专门建设小区供其居住,在就医、子女上学方面给予最优惠政策,10年过渡期内免除其水、电、暖等生活费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卫生厅、教育厅)
2.实施精英戍边战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党组带头人的队伍素质,选拔边防派出所优秀警官兼任村官,全面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边境一线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2-3倍,完善其生活生产配套功能,创造优越环境,重点动员本地生源和吸引外地人才及专业人员到边境一线工作。(自治区公安厅、武警新疆边防总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3.实施爱民固边战略。全面加强民族团结,加大对爱民固边模范乡村投入,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平安建设等各项建设内容。并率先在爱民固边村建立思想文化阵地,推进边境文化长廊建设。(武警新疆边防总队,自治区文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4.制定边民继承机制。为一线守边户建设高标准住房,户均不低于100亩优质草场,耕地、大棚、棚圈等生活生产设施配套齐全,产权明晰,明确谁守边、谁拥有、谁的子女继承。(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畜牧厅、财政厅)
5.提高补助标准。为17个边境重点县(市)2.6万在校贫困学生在现有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建立教师交通、医疗等费用补助制度,在乡镇驻地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补助额度,在村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补助额度,并且逐年提高,年际增幅不低于50元;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年守边户人口在3-5人的,按照2人/户,人口在6-10人的,按照3-4人/户,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并逐年增长不低于100元。(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武警新疆边防总队、援疆省市)
6.加大培训力度。与对口援疆省市联系,每年4期,每期选派800名教师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训;每年2期,每个边境县(市)每期选派10-20名医护人员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训;每年4期,每期选派800名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人员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训。(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农业厅、畜牧厅、科技厅、援疆省市)
7.加大交流力度。与对口援疆省市联系,请对口援疆省市选派优秀教师来边境县(市)支教,每年2期,每期340人;请对口援疆省市选派优秀医务工作人员来边境县(市)支医,每年2期,每个边境县(市)每期选派5-10名。(自治区教育厅、卫生厅、援疆省市)
8.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参合农牧民保障水平,努力降低参合农牧民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为7456户常年守边户缴纳养老统筹,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自治区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武警新疆边防总队)
9.缓解人力资源匮乏问题。加强边境人力资源建设,优先向部队随军家属推荐岗位。结合17个边境重点县(市)实际,为每个县(市)解决20名医务工作者、100名其他部门编制问题;每个县(市)新增公益性岗位100个。根据需要,每年新增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教师。(自治区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

附件: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2011— 2015年)

 

附件:

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

(2011-2015年)

 

        本规划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国务院扶贫办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全面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工作指南》等重要文件,并与新疆“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在17个边境扶贫开发重点县(市)(简称边境扶贫重点县(市))边境扶贫试点规划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汇总编制完成。

一、总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亚欧大陆中部,地处中国西北边陲,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总面积166.4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六分之一;国内与西藏、青海、甘肃等省区相邻,周边依次与蒙古、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等8个国家接壤;新疆共有32个边境县(市),陆地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占全国陆地边境线的四分之一,边境新疆段,中蒙边界总长约为1433公里,中俄边界总长约为55公里,中哈边界总长约为1783公里,中吉边界总长约为1084公里,中塔边界总长约为495公里,中阿边界总长约为92公里,中巴边界总长约为599公里,中印边界总长约为200公里,是中国面积最大、交界邻国最多、陆地边境线最长的省区。新疆现有一类口岸17个、二类口岸12个,是全国拥有口岸数量最多的省区之一,是中国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和前沿,也是新亚欧大陆桥的重要通道。
        新疆边境县(市)中有边境扶贫重点县(市)17个,分布在8个地州,其中民族自治州有2个,民族自治县有4个;有181个乡镇,1505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053个;有252个边境贫困村,其中边境一线贫困村210个,边境二线贫困村42个;总人口226万,其中乡村人口174万,低收入贫困人口73万人(享受低保人口25万),占边境县(市)乡村人口总数的86%,占全区低收入贫困人口总数的29%;边境一线贫困面高达61%;行政区划土地面积38万平方公里,占边境县(市)65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的58%,占全国135个陆地边境县(旗、市)180万平方公里土地面积的21%;边境线长度3584公里,占全区边境线总长度的64%。
        新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十分关心新疆工作,在各个时期、各个方面对新疆的发展和稳定给予极大的关注和支持。2010年5月中央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对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重大政策措施,新疆迎来了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国务院扶贫办的支持和指导下,新疆把扶贫开发纳入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全局,以南疆三地州、边境地区、贫困山区为区域重点,结合自治区实施“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两大工程,从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上搭建南疆三地州集中连片扶贫、边境扶贫、山区扶贫三个平台。边境扶贫抓住政策机遇,创新完善边境扶贫机制,借势借力巩固成果,扩大试点范围,以重点县(市)为单元,以贫困村为基础,以贫困人口为对象,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和资金投入,改善贫困乡村基本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提高农牧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发展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人民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稳定、边疆巩固、文明进步,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边境扶贫在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中肩负着重任,是新形势下实施稳疆兴疆、富民固边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经济发展战略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部署,对维护祖国统一,确保边疆长治久安,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都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007年3月全国人大、政协“两会”期间,新疆团柯尔克孜族女人大代表玛丽亚·马提反映了边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及阿合奇县少数民族特殊贫困问题,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在阿合奇县开展边境扶贫试点工作。原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以及自治区主要领导同志对试点工作曾多次做出重要批示。2007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32号文件),明确要求切实抓好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工作。2007-2009年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工作坚持以扶贫开发为平台,共计投入资金2.8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000万元,整合引导发改委、教育、财政、交通、卫生、水利、广电、民委等部门资金1.7亿元,华能集团资金3000余万元,无锡援助资金3000余万元,共实施了153个边境扶贫项目,突出解决农牧民特别是边民最关注的吃饭、上学、看病、行路、发展产业等紧迫问题,实现边境地区与内陆地区一体化推进,县域城乡统筹发展,推动边民收入水平大幅度增加,边境地区守边护边人群的承载力大幅度提高,创造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实现稳固一方国土,造福一方百姓。
        2010年5月召开的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对农村低收入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0年国务院扶贫办先后两次来新疆扶贫调研,9月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召开新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支持新一轮新疆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新疆扶贫开发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工作指南》两个重要文件,继续把新疆的扶贫开发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并扩大边境扶贫工作试点。

二、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发展现状

(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0年,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国内生产总值18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7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64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8097元;人均地方财政收入795元,财政自给率只有21%,普通中学在校人数13.7万人。
(二)贫困程度
边境地区由于受到各种限制,得不到政府大量投资和内地强有力发展支撑,致使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新阶段扶贫开发以来,新疆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由于历史欠帐多,发展速度仍然相对迟缓,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仍然缓慢,与全区平均水平相比,发展差距仍呈现逐步扩大的趋势,边境地区农村的生产力、文化发展、群众生活的低水平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贫困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底,仍有73万低收入贫困人口。除了经济上贫困,教育文化也很落后,人口素质不高,思想观念陈旧,典型的物质与精神贫困并存,边民生活长期贫困,贫困呈沿边带状分布,守边又守穷的问题比较突出。
1.边境一线
边境一线由于远离内陆,距离边境很近,自然环境最为恶劣,低收入贫困人口分布最为分散,贫困状况突出表现在:
——贫困面广。边境一线乡村人口35.2万人,而低收入贫困人口就有21.5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61%,是全区贫困面24%的2.54倍。同时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平均每平方公里仅有3人。

——基本生活条件落后。居住条件很差,使用土房、毡房现象较为普遍,户均砖木房屋面积66平方米,而抵边户户均只有25平方米,守边户也才达到28平方米。有一半人口饮用水还达不到安全标准,接近四分之三的农户居室外道路还未实现硬化,能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还不到5%,只有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实现通有线电视需求。

1.使用安全饮用水率;2.室外道路硬化率;3. 使用卫生厕所的比重;4. 通有线电视比重
——收入水平偏低。边境一线年人均纯收入明显低于全区的平均水平,特别是守边户年人均1712元,只占到全区平均水平的37%。在整村推进252个边境村中,有59个村存在集体经济收入且在5万元以上,比重只有23.4%。文化程度偏低,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占到17%,普遍不能掌握增收潜力大的实用技术。人均收入增幅只有363元,与全县人均收入增幅472元还有一定差距。

2.边境二、三线
边境二、三相对内陆腹地经济欠发达,社会发育程度低,布局发展产业空间小,服务边民的社会服务水平较低。
——经济发展落后。2010年人均财政收入1099元,不到全区水平的四分之一;20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人均销售额只有18.7万元,产值不高;口岸区域从业人员比重只有17.4%,离2015年末达到30%的目标还差近12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不健全。双语幼儿入园率和初升高中的学生比重偏低,分别为32.6%和21.7%;万人乡级医院医师拥有量6人、养老院拥有量4座、图书室(文化站)拥有量2座、体育场拥有量分别为0.5座,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生活生产条件较差。乡级公务员人均公寓面积不足20平方米;在1109个驻军(边防武警)家属中,实现就业507人,就业率不到一半;居民对社会治安满意程度只有92%。
(三)贫困特征
由于受特殊地理自然环境影响,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呈现出具有边境特色的贫困特征。
1.带状性特征。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主要分布在阿尔泰山、天山和昆仑山,从海拔400-4000米以上均有人类活动的足迹。维吾尔族贫困人口主要居住在海拔1000-1600米左右的山麓地带;哈萨克族贫困人口主要居住在海拔1500-2000米左右的阿尔泰山和天山的山地草原牧区及半农半牧区;蒙古族贫困人口主要居住在海拔1500-2200米的天山山地、山间盆地和谷地;柯尔克孜族贫困人口主要居住在海拔1500-4000米的南天山和帕米尔边缘的山地及河谷草原地带的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塔吉克族主要居住在海拔3000-4000米左右的“世界屋脊”帕米尔高原上,回族和汉族垂直带状不明显。
2.民族性特征。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多是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形成以维吾尔、哈萨克、汉等三个民族人口为主的“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杂处”的格局。在民族人口构成中,少数民族占65%;贫困人口民族人口构成中,少数民族占96%。
3.封闭性特征。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的贫困村主要分布在高寒山区和偏远地区,贫困村平均距县城距离39.76公里,22.98%的贫困村距县城距离在50公里以上,11.51%的贫困村距县城在100公里以上,平均距最近车站距离25.81公里;40.95%的贫困村距最近车站在10公里以上,平均距最近集市20.65公里;27.57%的贫困村距最近集市在10公里以上,平均距最近邮局18.79公里,人们很少与外界往来,有的农牧民一辈子没有进过县城。
4.多样性特征。边境地区农村缺生产资料、缺资金和缺技能是贫困户致贫的主要因素,缺劳动力、生存条件恶劣和残疾贫困人口是贫困户致贫的固定因素,因病需救助是贫困户致贫的下降因素,因教育而借债和其他是贫困户致贫的上升因素,新的致贫因素正在不断产生。
5.不稳定性特征。由于边境地区多山地,畜牧业是贫困人口的主要产业,畜牧经营方式,仍以游牧为主。牧民驮载毡房物器,驱赶牲畜,按季节在相隔一定距离的季节草场间移牧,受自然因素的制约非常强烈。每当风调雨顺、牧草茂盛时,牧业生产就有较大幅度增长,而遇到干旱、雪灾、大风、春寒、疫病等灾害时,畜牧业就会有较大幅度的减产。牧民经济生活的不稳定性十分突出。

三、边境扶贫试点基本思路

        边境扶贫就是在国家必要的扶持下,利用国家边境地区自然资源,以县(市)为区域单元,连片进行开发性生产建设,使边民在劳动过程中提高生产技能,增加收入水平,逐步形成边境地区和贫困农户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依靠自身力量脱贫致富,形成和建立边境扶贫军警民联控机制,形成热爱边境、扎根边境的政策导向。结合国家边境地区管理政策,按边境管理功能和发展重点,把边境地区划分为边境一线、边境二线、边境三线。边境一线为边境县行政辖区内由公安边防派出所管辖的行政区域;边境二线为边境县行政辖区内除一线乡村以外的其他乡村,即边境一线和县城中间地带的行政区域;边境三线为县城城市行政区域。守边户为在边境一线通外山口、交通要道及国境沿线长年从事生产和生活,由边防部队、公安边防武警部队和县(市)地方政府明确赋予了具体守边任务的农牧民家庭。
        新疆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工作思路是,以边境县(市)为单元,“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划分三线区域,区分不同功能,因地制宜设计项目,按区域功能组织集中时间、项目集约的开发建设。
        边境一线应集中力量改善边民特别是守边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修建较高标准的住房,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增加守边装备配备,扶持发展增收产业,提高边民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创造生产便利、生活方便、有利于家庭发展和后代成长的条件。要加强边境一线的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村委会从事管理的配套设施,扶持边境贫困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提高边境乡村基层组织的管理能力。积极探索和建立边民特别是守边户的土地和草场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的特殊传承机制,建设边境家庭牧场和农场,通过激励政策充实一线。
        边境二线应重点加强交通、通讯、邮政、通水等工程建设,建立以双语教学为基本模式的幼儿和九年制义务教育体系,主要医疗功能齐全,社区基本建设配套,人口规模稳定,产业布局合理,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具备为边境一线提供基础教育、医疗、文化、技术培训等综合服务的社会化功能。
        边境三线要根据边境城市建设的特点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重点建设宜居住房,兴建综合保障性的医院,发展较高水平的高中和中等职业、专业技术学校,设立宣传文化设施,建设大型生产资料和农牧产品综合市场,加强与内地和发达地区的信息交流与物流运输,为边境一、二线居民和外来的支边人才提供较高水平的安居、就业、培训、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
        边境扶贫要实现三线联动。按分区域组织功能差异化、进程一体化开发建设的要求,形成全面布局、区分功能、分类指导、三线统筹、同步推进的边境扶贫三线联动机制。
        边境扶贫要提高“三种能力”。一是增强边境地区守边护边人群的承载力,解决兴边富民,留住边民,增加边民的问题。二是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三是提升社会发展的服务一线的能力。
        边境扶贫要实现“两个回流”。一是政策引导农牧民回归边境一线,增加守边人口,提高边民素质,增强守边能力。二是吸引本地人员回县城,减少农牧民,增加城市居民,完善和提高支撑和服务一线的功能和作用。

四、规划范围、期限和目标任务

(一)规划范围
        自治区边境扶贫扩大试点的范围确定为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分别为:和田县、皮山县,叶城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图什市、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乌什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青河县、吉木乃县,托里县、裕民县、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伊吾县。
(二)规划期限
        自治区边境扶贫扩大试点时限为2011-2015年,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5年。
(三)目标任务
        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工作要通过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使边境地区实现后发赶超,步入科学发展、科学跨越的轨道,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1.近期目标任务(2011-2015年):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要促进边民素质持续提高、边民队伍持续壮大、守边能力持续增强,实现边境贫困农牧民安得下、守得住、能致富;引导吸引各类人才支援边境地区建设,减少边境一线农牧民外流。到2015年,90%以上的边境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规划;70%以上低收入贫困人口越过低收入标准线,返贫率控制在5%内;收入水平逐年提高,贫困村年人均纯收入增幅超过全县(市)年人均纯收入增幅,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6000元。
边境一线目标任务
边境一线着眼于守边戍边,实施功能性开发建设,实现边民世代繁衍生息。
——逐步改善边境一线负有守边任务守边户的生产生活条件,科学合理、高标准建设一线边民守边住房,配套设施基本完备。
——加强边防执勤的建设,在扶贫开发中藏兵于民,全面加强维护边境稳定的长效机制建设。
——加强边境一线道路、电力、交通、水利、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完成道路建设950公里,定居的无电守边户通电率100%,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及农牧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为发展产业和解决生活安全用水提供保障;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在巩固村村通电话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行政村和自然村通电话的普及程度,基本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为守边牧民生活地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
——加大畜牧、特色林果等产业的投入力度,使每户能有稳定收入来源,积极推动养殖示范小区等现代畜牧业养殖模式的发展和特色林果业的不断壮大,持续有效促进一线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增长。
——使边民掌握1-2项实用技能,为边境一线可持续发展、边民持续稳定增收提供技术保障。
——边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30%以上。
其中守边户目标任务:
——改善7456户常年守边户建设不低于80平方米高标准住房及配套设施。
——为7456户常年守边户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配套转场用房车,确保转场与守边结合工作不受季节等因素影响。
——对常年守卫在边防线且不能搬迁的7456户守边牧民,政府给予适当提高生活补助,确保补助标准达到2人/户、不少于500元/人/月,并逐年增长补贴不少于100元。
——巩固发展戍边产业,在边境一线区域为常年肩负守边任务的7456户牧民每户增加草场改良40亩以上。
——结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常年守边的7456户牧民发放工资并按比例缴纳养老统筹,确保其100%实现老有所养。
边境二线目标任务
边境二线要为边民提供初级的社会服务,创造产业发展空间。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成果,乡村规划布局合理、乡风文明,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气象。
——边民子女受教育问题得到很好解决,实施和完成民汉合校工程、幼儿园附属工程及配套、乡镇学校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等。
——解决边民就近看病、就医问题,完成村卫生室建设,配备基础设备、设施,做好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边民文化生活丰富。村级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100%;经常参加文体活动的农牧民占总人口的70%以上;《十二木卡姆》、《玛纳斯》等民族文化遗产得到很好地传承和发扬。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启动,修建乡镇敬老院,五年内力争90%的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养老,初步建立“老有所养”的社会保障机制。
——加强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全面推进劳务产业,在实现“户均一人”输出的基础上,推动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使劳务产业成为边民短期有效增收的主要途径。
——加强和巩固戍边产业发展,形成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产销渠道通畅,经济效益显著。
——加强“边防110”建设,在每个边境村、边境前沿生产作业点、社会建设开发热点地区均设立规范的警务室,提高边境村级城乡结合部治安管理水平。
——综合治理和社会稳定形势良好,乡村社会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教育成果显著。
——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完善,少生快富工程效果明显,新生儿免疫率达到100%,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
——牲畜疫病防疫体系健全,畜群畜种结构优化,母畜比例达到85%以上,牲畜商品率达到65%,牧业增收比重大幅提高。
——乡镇教师、医务人员宿舍楼配套设施完善,为基层创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边境三线目标任务
边境三线要提升和完善城市功能,提供较高水平的教育、医疗、文化、技术培训等社会服务,成为边民宜居宜业的后方基地。
——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吃饭、就医等问题得到全面解决,贫困寄宿制学生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建立持续有效的贫困学生救助机制。
——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参合率不低于98%,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通过大病统筹基金和附加医疗救助制度,100%解决边民看病就医问题。
——五保户、孤儿、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在《残疾人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有效运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完善各类生活保障机制。
——通过改扩建,全面提高城市的供排水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建立更完善的天然气入户管理体制,提高利用率。
——选派教师、医护人员等到对口援疆省市培训,并请对口援疆省市选派教师和医护人员来17个边境县(市)交流、帮助培训本地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县城教育、卫生服务水平。
——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服务功能,24小时内消除零就业家庭。
——城市规划布局更加合理,县容整洁,县风文明,县城面貌有较大改观,人居环境更加优化、美化。
——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2.远期目标任务(2015-2020年):在前五年扩大试点的基础上,再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边境扶贫要实现“三个可持续”,即农牧民可持续增收,国民经济可持续增长,财政收入可持续增加,逐步缩小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发展差距,使边境区域经济上台阶、边民生活大改善、城乡面貌大变样,公共服务水平和基层组织能力有较大改善和提高,进而实现与全区同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五、扶贫需求

        扶贫需求是制定扶贫开发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选择扶贫开发内容、设计扶贫开发项目的依据。本规划在明确边境地区一、二、三线目标任务和分析致贫原因的基础上,对贫困人口提出的扶贫开发需求进行归纳整理,采用参与式的方法,自下而上筛选归纳,反映了边境地区贫困人口对扶贫开发的需求。由于新疆边境地区差异大,贫困人口的分布相对比较分散,贫困人口对扶贫开发的需求有明显的地域特点,加之扶贫开发对象分类的多样性,使不同地域的贫困人口对扶贫开发的需求既有一定的共性,也有各自的特点。
(一)边境一线需求
        2010年末边境一线总人口41.15万人,其中有戍边任务的11.6万人。边境一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公益事业发展缓慢,边民生活生产条件较低,困难很大,急需解决212个边境村人畜饮水困难、213个村干旱缺水、110个村未通电、96个村未通公路、89个村未通广播电视、54个村未通电话、172个村没有科技文化室、161个村没有医疗卫生室、103个村就近入学困难、235个村没有集体经济积累的问题;解决边境一线边境村中2.9万户没有安全饮用水、1.8万户未通电、2.8万户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生产项目、1.8万户没有牲畜、3万户没有棚圈、5.5万户没有温室大棚、3.3万户需要改造住房、3.3万户需要建房的问题。
(二)边境二线需求
        边境二线总人口149万人,其中有戍边任务的4.5万人。边境扶贫要在二线创造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条件,创造栓心留人的好环境。
1.基础教育保障。在边境二线建立硬件设施较完备、教育水平相对好的基础教育场所,满足边境地区农牧区群众子女受教育的迫切需要,解决边民文化程度、素质水平低的问题。
2.基本医疗服务。建立硬件配备较齐全,软件管理基本到位的医疗救治场所,使农牧民有病能就近就地得到医治,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3.文化生活服务。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标准,不断丰富农村居民的文化生活,提高广播电视覆盖率,并提供文化交流、娱乐活动的场所,营造健康文明的社会生活氛围。
4.综合配套服务。解决46个边境村人畜饮水困难、40个村干旱缺水、37个村未通电、35个村未通公路、31个村未通广播电视、21个村未通电话、40个村没有科技文化室、32个村没有医疗卫生室、42个村就近入学困难、40个村没有集体经济积累的问题;解决边境二线边境村中0.98万户没有安全饮用水、0.17万户未通电、0.32万户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生产项目、0.13万户没有牲畜、0.33万户没有棚圈、1.85万户没有温室大棚、0.72万户需要改造住房、0.94万户需要建房的问题。
(三)边境三线需求
        边境三线总人口36.17万人,边境扶贫要按照以“县城建设为中心,集支撑和服务边境一线为一体”的总体构想,完善和提高三线支撑和服务一线的功能和作用。
1.公共基础服务。按照教育方面“硬件设施最先进、配套最完备、环境最优美、管理最科学、教学质量最好”,医疗卫生事业方面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有效遏制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要求,在教育和卫生事业上继续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建立健全边境地区教育扶贫和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体系。
2.城市生活服务。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建设,在供排水、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天然气利用、社区功能完善、政法建设等方面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全面的生活服务,并逐步向周边农牧区推广建设成效,为加快全县城镇化建设步伐奠定基础。

六、扶贫主体平台

        边境扶贫以县(市)为单元,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边民(守边户、抵边户)为重点对象,以整村推进为主体平台,统筹边境一线、二线和三线功能,统筹城乡发展,引导整合部门政策和资金,改善民居,发展产业,整体推进,建设宜居宜业的边境新村。
(一)整村推进促进边境扶贫的思路和要求
贯彻一线、二线、三线统筹发展,民生优先、边境特色的要求,把17个边境重点县(市)1053个贫困村纳入自治区整村推进整体规划。一线重要,就是以边境贫困村为主战场,着眼守边,结合调整转移边民,五年规则,分年实施,梯次推进。民生优先,就是重点为一线边民特别是守边户修建高标准住房,发展增收产业,通畅道路交通,提供通讯保障,创造生产便利,生活方便、有利于后代成长的条件。边境特色,就是结合整村推进,建设村级警务室、巡逻驿站、物资配送(物资供应站)等边境设施,开展军(警)民共建活动,扎实推进边境扶贫扩大试点向纵深发展。
(二)总体计划和目标
2011-2015年期间,统筹安排1053个贫困村整村推进扶贫开发整体推进同时,重点实施252个边境贫困村整村推进,其中包括边境一线贫困村210个,占总数的83%,边境二线贫困村42个,占17%。南疆三地州边境贫困106个,占5年规划贫困村52%。通过整村推进促进边境扶贫,到2015年,全区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的252个边境贫困村基本实现整村推进规划任务,90%以上边境贫困村基本实现规划目标任务。
边境贫困村整村推进规模
地州、县(市)行政村数贫困村数边境贫困村数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15051053252 和田地区3693378皮山县1691643 和田县2001735 喀什地区34924346 叶城县30520428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443918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23619252阿克陶县109919 阿图什市735518 乌恰县332515 阿合奇县212110 阿克苏地区1085310 乌什县1085310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673727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673727 阿勒泰地区955641吉木乃县413325 青河县542316 塔城地区1928848托里县66374 裕民县502522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762622 哈密地区894720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55258 伊吾县342212
(三)建设标准
整村推进建设主要是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主要是民居建设和改善;培置基本增收产业,培育和发展基础产业,或者叫特色产业,支撑边民持续的增加收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边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结合国务院扶贫办提出的“五通十有”建设标准,边境扶贫整村推进建设内容和标准概括要点为“七通八有八能”。
——“七通”即: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广播电视、通网络、通客运班车;
——“八有”即:有邮政服务、有三室一场、有垃圾投放点、有清洁能源、有农家超市、有集体经济收入、有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有稳定增收的产业;
——“八能”即:能用上安全饮用水、能用上电、能住上安居住房、能用上卫生厕所、能用上清洁能源、能享受学前教育、能享受基本社会保障、能得到培训和获得信息。

七、建设内容和规模

        规划的建设内容和重点,以整村推进为平台,按功能分为民生工程、产业工程、畅通工程、服务工程、保障工程五大工程。其中,民生工程包括边民住房改造及水电气配套、人畜饮水、边境村物资供应站等民生类项目;产业工程包括边境种植业、养殖业、民族特色手工业、果品保鲜技术等产业发展类项目;畅通工程包括为贫困户解决通电、通电话、通广播电视点等;服务工程包括新建校舍、村级文化室、卫生室,开展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及培训及语言能力培训,以及给双语教师提供后勤保障,增加补助费用等;保障工程包括实施边民转居民战略、实施精英戍边战略、制定边民继承机制、提高补助标准等。
(一)民生工程
民生工程是边境扶贫的优先工程、重点工程,主要是改善基本生活条件,加强基础性设施建设。民生工程重点在边境一线实施,同时兼顾二线。为边境一线2.7万户边民解决安居房问题,同时,为一线村建50所物资供应站。解决1.7万户边民饮水、1.6万户边民缺燃料、0.8万户缺粮、8.5万人就医难、3.9万人就近入学困难的问题。为边境二线解决4.2万户农村安居房、解决1.7万户边民饮水、0.5万户边民缺燃料、0.3万户缺粮、21万人就医难、3.2万人就近入学困难的问题。改造基本农田26.2万亩,修建人畜饮水工程124处、饮水管道988公里,建设牧道1849公里,新增及改造乡村道路2184公里,发展节水灌溉28.7万亩,为3.7万户改厕、2.9万户改厨、2.9万户改圈、2.4万户改庭院、3.5万户建沼气池。
(二)产业工程
产业工程主要是结合边境实际,增加边民增收渠道,逐渐建立增收长效机制。民生工程主要在边境一线实施,同时兼顾二线。为边境一线购买生产母畜牛2.4万头、羊16.6万只、骆驼1716峰、驴100只、马200匹,修建棚圈2.3万座,新定植沙棘、苹果等其他特色林果业10.7万亩。为边境二线购买生产母畜牛2.5万头、羊21.4万只、骆驼955峰、驴5200只、马40匹,新建标准温室大棚4.65万亩、拱棚1.1亩,购买养殖用鸡914.2万只、鸭113.1万只、鹅7.6万只、鸽子15.2万羽,购买獭兔1.8万组、红嘴雁9万只,新定植杏6.1万亩、葡萄2.1万亩、核桃4.7万亩、红枣4.6万亩,新定植沙棘、苹果等其他特色林果业33.9万亩,新嫁接改造杏5.2万亩、葡萄2.3万亩、核桃3.8万亩、红枣4500亩,购买地毯架2000台、编织机1000台、刺绣机3500台。
(三)畅通工程
畅通工程主要是便于边民通信及出行,加强和内陆的联系与交流。工作重点放在边境二线,兼顾一线。为边境一线1.2万户解决通电、0.3万户解决通电话问题,为边境二线解决0.77万户用电、0.9万户通电话问题,广播电视点49座。
(四)服务工程
服务工程主要是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促进边境贫困地区在教育、卫生等方面实现均等化,让边民享受到基本的社会服务。服务工程重点放在边境二、三线实施。
1.完善教育服务体系。为边境二线新建校舍87所、村级卫生室150所,改扩建校舍91所、村级卫生室171所,为边境三线新建学校4所、卫生院6所,改扩建学校17所、卫生室101所。
2.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在边境一线开展农牧业实用技术推广及培训17.8万人、就业能力培训2.6万人、语言能力培训6.5万人、农户实用技术培训10.2万人,为乡、村培训管理人员2658人。在边境二线开展语言能力培训0.3万人、实用技术推广及培训0.5万人、管理人员培训375人、就业能力培训0.2万人。
3.完善文化服务体系。为边境一线新建村级文化室154所、改扩建村级文化室107所、购买图书138.4万册。为边境二线新建村级文化室3所、改扩建村级文化室15所、购买图书13.7万册。同时结合“千村万家农家店”、“春雨工程”、“西新工程”等文化工程,力争在南疆喀什、北疆伊犁、东疆哈密等地建设4个图书流动站,全面促进边境文化建设。
4.有效推进双语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住房、生活等后勤保障,根据需求补充中小学和学前双语教学教师。建立教师交通、医疗等费用补助制度,建立教师交通、医疗等费用补助制度,在乡镇驻地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补助额度,在村工作的教师每人每月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补助额度,并且逐年提高,年际增幅不低于50元。
(五)保障工程
1.实施边民转居民战略。将边境一线丧失劳动能力的边民移居至县城,将其转为城市户口,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或专门建设小区供其居住,在就医、子女上学方面给予最优惠政策,10年过渡期内免除其水、电、暖等生活费用。
2.实施精英戍边战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党组带头人的队伍素质,选拔边防派出所优秀警官兼任村官,全面加强和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边境一线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完善其生活生产配套功能,创造优越环境,重点动员本地生源和吸引外地人才及专业人员到边境一线工作。
3.实施爱民固边战略。全面加强民族团结,加大对爱民固边模范乡村投入,以点带面,全面加强平安建设等各项建设内容。并率先在爱民固边村建立思想文化阵地,推进边境文化长廊建设。
4.完善边民守边戍边机制。为一线守边户建设高标准住房,户均不低于100亩优质草场,耕地、大棚、棚圈等生活生产设施配套齐全。对思想觉悟高、守边戍边成绩突出的边民,相关部门给予奖励表彰,保障他们对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谁守边、谁拥有、可以继承”的权利。对违反边境管理法规、引发重大涉外事件的边民,剥夺其对住房等生产生活设施的继承权利,除追究法律责任外,调整至二、三线居住生活。
5.提高补助标准。为17个边境重点县(市)2.6万在校贫困学生在现有基础上提高补助标准;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常年守边户人口在3-5人的,按照2人/户,人口在6-10人的,按照按照3-4人/户,5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并逐年增长不低于100元。
6.加大培训力度。与对口援疆省市联系,每年4期,每期选派800名教师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训;每年2期,每个边境县(市)每期选派10-20名医护人员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训;每年4期,每期选派800名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人员赴对口援疆省市进行培训。
7.加大交流力度。与对口援疆省市联系,与对口援疆省市联系,请对口援疆省市选派优秀教师来边境县(市)支教,每年2期,每期340人;请对口援疆省市选派优秀医务工作人员来边境县(市)支医,每年2期,每个边境县(市)每期选派5-10名。
8.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参合农牧民保障水平,努力降低参合农牧民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为常年守边户缴纳养老统筹,解决老有所养的问题。
9.缓解人力资源匮乏问题。加强边境人力资源建设,优先向部队随军家属推荐岗位。结合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实际,为每个县(市)解决20名医务工作者、100名其他部门编制问题;每个县(市)新增公益性岗位100个。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根据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项目具体内容、建设规模、实际标准和计划投资,进行整合核算,得出总的投资估算。
(一)资金估算
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总投资129.4亿元,其中:民生工程投资87.1亿元,占资金总数的67.3%;产业工程投资23.2亿元,占17.9%;畅通工程投资1.3亿元,占1.0%;服务工程投资13.4亿元,占10.4%;保障工程投资4.4亿元,占3.4%。安排在边境一线的总投资51.6亿元,占资金总数的39.9%;安排在边境二线的总投资75.3亿元,占资金总数的58.2%;安排在边境三线的总投资2.5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9%。
1.民生工程。民生工程总投资87.1亿元,其中:边境一线总投资44.4亿元,占资金总数的51%;边境二线总投资42.7亿元,占资金总数的49%。农村安居工程总投资68.3亿元,占资金总数的78.4%;解决安全饮用水等生活问题总投资10.9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2.5%;修建小型基础设施总投资7.7亿元,占资金总数的8.8%;修建物资供应站总投资0.2亿元,占资金总数的0.2%。
2.产业工程。产业工程总投资23.2亿元,其中:边境一线总投资2.6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1.2%;边境二线总投资20.6亿元,占资金总数的88.8%。购买生产母畜总投资5.8亿元,占资金总数的25.0%;牲畜棚圈总投资2.4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0.3%;设施农业总投资10.1亿元,占资金总数的43.5%;饲养家禽总投资0.7亿元,占资金总数的3.0%;特色养殖总投资0.1亿元,占资金总数的0.4%;新定植苗种总投资3.1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3.4%;嫁接改造总投资0.6亿元,占资金总数的2.6%;手工业总投资0.4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7%。
3.畅通工程。畅通工程总投资1.3亿元,其中:边境一线总投资0.4亿元,占资金总数的27.2%;边境二线总投资0.9亿元,占资金总数的72.8%。通电总投资1.02亿元,占资金总数的77.5%;通电话总投资0.15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1.5%;广播电视的建设总投资0.13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0.0%。
4.服务工程。服务工程总投资13.4亿元,其中:边境二线总投资10.9亿元,占资金总数的81.2%;边境三线总投资2.5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8.8%。公共服务总投资10.6亿元,占资金总数的79.1%;扶贫培训总投资2.6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9.4%;教师住房总投资0.2亿元,占资金总数的1.5%。
5.保障工程。保障工程投资主要用于社会政策性补贴。保障工程总投资4.4亿元,其中:为边境一线2.6万在校贫困学生增加补助18290万元,占资金总数的40.9%;给常年守边户于生活补助22248万元,占资金总数的50%;为边境一、二线教师、医护人员赴对口援疆省市培训投资4328万,占资金总数的9.1%。
(二)资金来源
        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总投资为129.4亿元。落实资金来源是保证规划实施,确保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实现的关键。目前,以扶贫为目的,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为投放对象的资金投入种类很多,根据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内容和建设规模,对这些资金进行梳理,形成5大类规划资金来源:边境扶贫试点专项资金、三项扶贫开发资金、社会帮扶资金、行业部门资金和边境地区自筹资金。
1.边境扶贫试点专项资金。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中央加大了对新疆的支持力度,设立了边境扶贫试点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1亿元,自治区财政配套6000万元,合计用于边境扶贫试点的财政扶贫资金1.7亿元。2015年末可筹措专项资金10.2亿元。
2.三项扶贫开发资金。三项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是国家和自治区帮助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达到脱贫致富目的专项资金,包括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贴息贷款。2010年投入到17个重点边境县(市)的国家和地方配套的三项扶贫资金为4.93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0.96亿元、以工代赈资金0.85亿元、扶贫贴息贷款3.12亿元。按此资金投入规模计算,2011年-2015年对17个重点边境县(市)可投入三项扶贫资金24.65亿元。
3.社会帮扶资金。中央进一步明确和调整了对口援疆省市后,各省市都明确了支援任务,2011年-2015年投入到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资金为43.52亿元。
4.行业部门资金。各行业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和工作重点,2011年-2015年投入到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的行业部门资金为50.63亿元。
5.边境地区自筹资金。17个边境扶贫重点县(市)可自筹资金0.40亿元。
(三)资金筹措
        通过对各类资金来源规模数量、投向性质和预期估算的分析,规划资金由边境扶贫试点专项资金、三项扶贫开发资金、社会各界的帮扶资金、行业部门资金和自筹资金五部分组成。具体筹措形式和各类资金比例如下: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总投资129.4亿元的具体筹措情况是:边境扶贫试点专项资金10.2亿元,占7.9%;国家和地方配套三项扶贫资金24.65亿元,占总投资19.0%;社会帮扶资金可筹措43.52亿元,占33.6%;行业部门资金50.63亿元,占39.1%;边境地区自筹资金0.40亿元,占总投资0.3%。

九、实施进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一)实施进度
1.边境村整村推进进度
        综合考虑各地投资规模,最低限度保证纳入规划的贫困村的投资强度,确定2011-2015年实施整村推进边境贫困村252个,其中在南疆三地州实施整村推进边境贫困村106个。(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
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是依据客观性、系统性、层次性、相对独立性、可操作性等原则,根据边境扶贫工作思路,参照工作目标,借鉴国内外贫困分析方法,紧密结合新疆边境扶贫经验及工作实际,在突出边境特色前提下而制定的。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任务是监督边境扶贫开发是否按计划执行,是否按预定的目标取得进展,是否获得了预定的产出与成果。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如以年度监测评价、中期评估、规划完成后的总体评估等形式对边境一线和边境二、三线扶贫开发进程进行量化监测评价,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有关边境扶贫问题的有效途径,为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的实施和项目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总体分为两个层次、10个类别,通过预选指标,并对各个预选指标的可行性进行量化判断,最终确定了47项指标。边境一线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人口及就业、生活环境、生产能力等7 类29项细化指标,边境二、三线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及服务、政治环境等3类18项细化指标,47项指标包括直接指标和间接指标。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以2010年数据为基值,可以监测评价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五年内实施进展情况。(三)建立领导机构和督查机制
        自治区成立边境扶贫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发改委、民委(宗教局)、民政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卫生厅党组、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文化厅党组成员、国工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畜牧厅、统计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残联、新疆电力公司、新疆军区政治部群工办、武警新疆总队、新疆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国家统计局新疆调查总队,各援疆省区前指以及对口支援中央企业等。制定《规划实施自治区部门任务分工方案》,结合部门职责,受领工作任务,把边境扶贫纳入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工作任务分解到处到岗到人到位,共同推进边境扶贫工作。自治区扶贫办负责边境扶贫的协调和督查工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十、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规划要点

        阿合奇县在2007-2009三年试点的基础上,编制了《阿合奇县边境扶贫试点规划(2011-2015年)》。总体量化目标是:到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7500万元,人均GDP突破150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突破5000元,县财政收入突破8000万元。
        按照三线功能划分,分类设定目标任务,筛选确定建设主体内容为“三个工程”和“一个行动计划”。“三个工程”是以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为中心内容的各项工程建设,包括守边户民生工程、戈壁产业建设工程、配套项目建设工程;“一个行动计划”是双语教学培训计划。根据2011-2015年的建设需要,规划建设内容总投资为74804.02万元。通过对各类资金规模数量、投向性质、资金来源和预期估算的分析,可以明确用于规划实施的资金来源中,国家和地方配套财政扶贫资金、行业部门投入的专项资金,对口单位帮扶资金以及其他社会帮扶资金三部分资金具有确定性,应作为实施规划资金筹措的主要渠道。建设总投资按资金性质先确定由各行业部门承担的部分,然后确定财政扶贫资金和对口帮扶单位支援社会帮扶资金规模。规划实施扶贫项目66个,由发改委、教育、财政、交通、卫生、水利、农业、林业、畜牧、建设、广电、民委等行业部门承担的资金包括农林牧、水利基础设施、交通、农村安居房建设、卫生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村村通广播电视等项目共39969.58万元,占总投资的53.43%;财政扶贫资金11075万元,占总投资的14.81%;对口支援资金23759.44万元,占总投资31.76%。
        规划今后五年的工作方向和重点是,创新试点经验,继续引领新疆边境扶贫的扩大试点。一是做好草场和牲畜的流转工作,有计划的扶持畜牧养殖大户和发展规模化养殖,扶持每个村建立1-2个大规模的集中养殖小区或基地,争取在短期内实现劳动力结构优化,使戈壁产业上台阶。二是调整转移边民,推动边民转居工程。三是创新扶贫机制,加大对边民金融扶持力度。四是探索发展边民家庭牧场。附表6:

边境扶贫扩大试点规划监测评价体系指标解释

边境一线
1、边境一线:在边境县(市)行政辖区内由公安边防派出所直接管理的乡村组成的边境区域。
2、边境二线:在边境县(市)行政辖区内除一线乡村外的其他乡村组成的边境区域。
3、边境三线:边境县(市)城市行政区域。
4、边民:地处边境一线的居民,其属性定义为:边境县(市)行政辖区内由公安边防派出所管理的常住居民。
5、守边户:在通外山口、交通要道及国境沿线长年从事生产和生活,由边防部队、公安边防武警部队和县市地方政府明确赋予了具体守边任务的农牧民家庭。
6、抵边户:常年居住生活地距边境线直线距离45公里范围内的农户。
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是农牧民平均每个家庭常住人口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按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农牧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8、贫困发生率:指贫困标准以下低收入人口占乡村人口的比重。
9、恩格尔系数:指食品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计算公式为:恩格尔系数(%)= 食品支出总额 /家庭或个人消费支出总额×100%
10、人均收入增幅与全县人均收入增幅之比:农牧民年人均收入增加额与全县年人均收入增加额之比。
11、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比重:指行政村年末村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的村占区域行政村总数的比重。
12、高中文化程度人口占乡村人口比重:指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占乡村总人口的比例。
13、从业累计6个月以上劳动力比重:指在调查期内从事农业和非农生产累计超过6个月以上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人数的比例。不足一个月的,将从业天数折算为月数,保留一位小数,折算时每月按30天计算。从业时间不包括农闲、法定和民间节假日。
14、农户使用安全饮用水率:使用自来水等经过净化和消毒处理达到国家卫生饮用标准的饮用水的户数占全部农户数的比例。
15、农户居室外道路硬化率:指紧靠家庭住宅的道路达到沙石路面质量或以上等级硬质路面的农户数占全部农户数的比例。
16、农户通电率:指能够使用电力资源进行家庭生产和生活的农村居民户数占总户数的比例。
17、户均砖木房屋面积:指梁、柱、承重墙等是用砖、石、木料或钢筋混凝土建造的住房的农村住户平均居住面积。
18、炊事用清洁能源农户比重:指能够利用电、太阳能、沼气或其他燃气进行炊事的农户数占全部农户的比例。
19、使用卫生厕所的农户比重:指在住房内或房屋院内设有专门厕所的家庭比例,包括冲水式马桶和具有蓄粪池经过防渗处理的厕所。
20、举家返回(迁入)的户数:指户口在本村曾举家外出但又重新举家返回本村居住的户数。
21、电话(手机)百户拥有量:指区域内每百户拥有电话(手机)的数量。
22、户均牲畜存栏数:指年末牛、马、羊等家畜的户均存栏数,包括给他人或单位代养的牲畜量,但不包括委托给他人饲养的牲畜量。
23、新增人工及改良草场户均占有面积:指调查期内通过各方投资新增及改良人工草场的面积与农户数之比。
24、通四级公路行政村比重:指调查户所在行政村达到四级公路(简易沙石路,双向单车道,4米宽)设计标准的公路数占行政村内公路总数的比例。
25、通邮行政村比重:指人工或借助其他简易交通工具能及时收发信函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26、通广播行政村比重:指能收听到中央、新疆广播节目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27、通有线电视行政村比重:指有线电视已经架设到村并能通过有线网络接收电视节目的行政村数占行政村总数的比例。
28、绿洲植被覆盖率:指一个地区植被面积占绿洲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在计算绿洲植被覆盖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以及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森林覆盖率是反映森林资源的丰富程度和生态平衡状况的重要指标。计算公式为:绿洲植被覆盖率(%)=(植被面积/绿洲土地总面积)×100%。
29、百万人涉外事故发生率:指平均百万人中,因管控不当造成越界而引起经济损失或纠纷的事故的次数。

边境二、三线
1、人均财政总收入:即县级财政预算内总收入与县(市)域总人口之比,包括按财政体系划分的中央收入和地方一般预算内收入,以及基金预算内收入。
2、200万元规模以上企业人均销售额:指县(市)域内年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与相对应企业职工总数之比。
3、口岸区域从业人员比重:指县(市)域内在通外口岸从业人员数占全县从业人员(男16-60岁,女16-55岁)总数的比例。
4、双语幼儿入园率:指县(市)域内在双语幼儿入园的幼儿、学龄前儿童人数占适龄儿童总数的比例。
5、中小学双语教师比率:指县(市)域内中小学双语教师数(具备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教师资格)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比例。
6、初升高中的学生比重:指县(市)域内由初中升入高中得学生数量占当年初中毕业学生总数的比例。
7、万人乡级医院医师拥有量:指县(市)域内平均万人拥有的乡镇(一、二线)卫生院医师人数。
8、万人养老院拥有量:指县(市)域内县乡两级乡平均万人拥有的养老院数量。
9、万人图书馆(文化站)拥有量:指县(市)域内平均万人拥有的县及乡镇图书馆(文化站)数量。
10、万人体育场拥有量:指县(市)域内平均万人拥有的由县级或县级以上设计单位设计的综合体育场数量。
11、万人广播电视站拥有量:指县(市)域内平均万人拥有的县及乡镇能自办栏目、具备管理服务功能的广播电视站数量。
12、农村用电量:指在县(市)域内,扣除农村中的国有工业、交通、基建等单位的用电量后的农村生产和生活全年用电总量,既包括国家电网供电量也包括农村自办供电站电量。
13、万元GDP农业用水量:指县(市)域内每实现1万元农业增加值所需要的农业用水量。计算公式为:万元农业GDP用水量=(农业用水量(吨)/农业增加值(万元))。农业用水包括农田灌溉用水和林牧渔生产耗用水。这里所用的水是指淡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其它水,但不包括直接下到田地里的雨水。农业增加值是以现价计算的农(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增加值。万元农业增加值的农业用水量体现了农业用水效率和节约用水水平。
14、万人综合市场摊位拥有数:指县(市)域内平均万人拥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常年在农贸市场固定场所从事批发、零售的个体摊位数量。
15、为一线提供生产生活资料的覆盖面:指县(市)域内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场所从事为一线食宿、中转生产生活资料提供服务的人口数占总人口的比例。
16、乡级公务员人均公寓面积:指县(市)域内乡镇(一、二线)公务人员平均拥有的由工作所在乡镇政府投资、政府所有的临时住房面积。
17、驻军(边防武警)家属就业率:指县(市)域由政府安排当地就业或由政府协调异地就业的驻军随军家属(配偶)数占驻军随军家属(配偶)数的比例。
18、居民对社会治安满意度:指县(市)域内对社会治安持肯定态度的居民人数占被访居民总人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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