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441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5〕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5-09-06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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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5〕113号
关于对获农业部表彰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三农”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提高重大公共政策项目绩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政府绩效管理,2014年农业部对相关省级农业部门开展了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经综合评估,自治区农业厅被评为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被评为2014年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优秀单位。
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现对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进行通报表扬。各地、各部门要以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为榜样,认真学习先进典型,进一步总结经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动我区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201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