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998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0〕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0-09-21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0〕205号
关于成立自治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
中小学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自治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移交当地政府管理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中小学校移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靳诺(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刘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德忠(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
成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宋振亚(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
文学(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富强(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谢光德(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赵德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宋振亚同志兼任。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