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2004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3〕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3-08-23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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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3〕84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姚晓君(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黄永军(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 华(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
穆合塔尔·买合苏提(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成 员:杜鲁坤·托乎提(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韦新辉(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
古力先·吐拉洪(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局长)
陈春平(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加尔肯·阿布力孜(自治区民语委副主任)
阿不力米提·阿不来提(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阿扎提·苏里坦(自治区文联主席)
阿不都热扎克·铁木尔(自治区社科院党委书记)
甫拉提·乌马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古丽·阿不力木(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戴跃红(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学)
盛春寿(自治区文物局局长)
马迎胜(自治区文化厅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文物局局长盛春寿同志兼任。
2013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