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0396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08〕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08-08-07 | 【文 号】 | 其他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08〕94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妇幼卫生项目
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自治区妇幼卫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铁力瓦尔迪·阿不都热西提(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朱新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吾买尔·阿不都拉(自治区发改委党组书记)
迪来赛木·热西提(自治区妇联主席)
托乎提·亚克夫(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张咏中(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曹萍(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王淑平(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库热西·哈吾力(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张咏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治区卫生厅妇社处处长吕柏、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马卫红担任。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