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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申报丝绸之路(新疆段)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通知

【时 效 性】 010183242/2019-01462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新政办发〔2012〕号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2012-05-04 【文  号】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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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62号 


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申报丝绸之路(新疆段)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吐鲁番地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丝绸之路作为大型线形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积极推动下,2006年,中国和中亚五国家联合启动了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各遗产地按照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要求,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2011年12月27日,国家文物局在乌鲁木齐召开了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协商会,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两国代表研究推动三国联合申遗工作,并草签了《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工作备忘录》。2012年2月28日,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了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推进会,研究和部署了丝绸之路申遗相关准备工作,公布了包括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五省(区)24处遗产点的丝绸之路首批申遗名单,其中新疆9个遗产点被列入其中。

  根据国家文物局申遗工作计划及相关技术要求,现就做好我区丝绸之路(新疆段)申遗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进度和工作要求

  丝绸之路(新疆段)申遗工作是国家行为,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申遗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申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协调解决申遗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按照国家文物局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两国代表草签的《丝绸之路跨国申遗工作备忘录》,中、哈、吉三国将于2013年2月1日前联合提交丝绸之路申遗文本,力争作为丝绸之路跨国首批申报项目,在2014年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根据申报的相关技术要求,各地应在2013年6月底前,完成丝绸之路首批申报遗产点的各项准备工作,以迎接2013年7、8月间国际专家的现场考察。国家文物局已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编制了《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要求》(以下简称《工作要求》),明确了各项申报准备工作的具体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

  自治区先期成立了自治区申报丝绸之路(新疆段)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协调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各级文物部门要配合申遗工作,加强对各地申遗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地要根据国家申遗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2012—2013年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方案,明确申遗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落实人员、经费、和政策保障。按国家文物局要求,4月底前各遗产点工作方案报由自治区文物局汇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三、制定颁布专项法规、规章和保护管理规划

  自治区将抓紧制定丝绸之路(新疆)段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统一协调、规范自治区境内丝绸之路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相关地州、县(市)可以制定针对某一处遗产点的地方性专项保护法规或政府规章等。首批申报的丝绸之路各遗产点均应制定专门的保护管理规划。丝绸之路各遗产的地方性保护法规、政府规章和保护管理规划,应由相关地方人民政府于2012年11月底前颁布实施。

  四、完善“四有”基础工作

  各地应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列入首批申遗大名单的丝绸之路各个遗产点的“四有”基础工作,即树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设立专门的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并配置必要的专业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根据申遗工作的技术要求,各遗产点要建立申遗档案室,按照档案标准规范收集、整理与申报遗产相关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档案。

  五、推进遗产保护、展示、整治、监测等工作

  各地应抓紧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保护管理规划的要求,编制丝绸之路遗产点的文物保护、展示、环境整治、监测和安全消防等技术方案,并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加快推进相关的文物本体保护、环境整治工作,设置规范的展示、解说和道路标识系统。建立必要的监测管理系统,配备安全技术防范设施。首批申报的丝绸之路遗产点要在201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上述工作。

  六、编制申遗文本

  按照国家文物局申遗工作计划,丝绸之路申遗文本编制工作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承担。各遗产点所在地政府要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遗产点的勘察、测绘和基础研究工作,并在2012年6月底前按照申报文本编制的要求,将各遗产点的基础资料经由自治区文物局汇总后报送国家文物局。

  七、多渠道筹集申遗经费

  自治区本级财政和遗产地各级政府要积极落实申遗的各项经费,将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自治区文物局要积极向国家文物局申请相关经费支持,确保申遗和保护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具备资质的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身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活动,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八、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国家文物局将于今年上半年,组织对列入首批申遗大名单的丝绸之路遗产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现场检查,并综合考量我国与国际组织、相关国家商定的申遗技术线路,以及现场检查情况,于今年7月底前最终确定我国首批申遗的丝绸之路遗产点。请相关地州(行署)、县(市)政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进度安排,确保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各项申遗工作任务。

  附件:中国丝绸之路首批申遗大名单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中国丝绸之路首批申遗大名单

 

长安

1

汉长安城遗迹(未央宫等)

2

唐长安城遗迹(大明宫含元殿遗址、丹凤门遗址、含光门、大雁塔、小雁塔、西市)

3

兴教寺塔

4

乾陵

5

张骞墓

洛阳

6

汉魏洛阳城遗迹(阊阖门、宫城)

7

隋唐洛阳城遗迹(应天门遗址、定鼎门遗址)

东段南线

8

玉门关及河仓城遗址

9

麦积山石窟

10

悬泉置遗址

11

锁阳城遗址(及墓群)

12

新安函谷关、陕县崤函古道

13

炳灵寺石窟——下寺

14

果园新城墓群(砖石墓壁画)

东段北线

15

固原北朝、隋唐墓地

天山南线

16

高昌故城-阿斯塔那古墓群-火焰山

17

克孜尔千佛洞

18

库木吐喇千佛洞

19

苏巴什佛寺遗址

20

别迭里达坂

21

交河故城

22

楼兰古城遗址

23

柏孜克里克千佛洞

天山北线

24

北庭故城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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