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010183242/2019-01387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新政办发〔2012〕号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2012-03-30 | 【文 号】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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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12〕36号
关于调整自治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进一步做好我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库热西·买合苏提(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许 斌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令军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杨云召 (自治区综治办副主任)
蒙志鹏 (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油区办主任)
刘振海 (自治区发改委副巡视员)
谢 蓉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王彦楼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阿布都沙拉木·依明巴海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甫拉提·乌马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 为 (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谢 军 (自治区林业厅总工程师)
赵新春 (自治区畜牧厅总畜牧师)
桑 林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拜合提亚·达吾提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井清河 (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王龙德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
张世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朱水桥 (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
冯忠田 (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党工委副书记)
朱洪月 (中石油吐哈油田分公司党工委书记)
郭 臣 (中石油西部管道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小平 (中石油西气东输新疆管理处副总经理)
胡顺铭 (中石油新疆销售公司安全总监)
徐 华 (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分公司副总经理)
任立新 (中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
默新社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
陈礼军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副经理)
佟德安 (中石油西部钻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广杰 (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庆跃 (中石化新疆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
代长江 (中石化塔河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办公室主任由王令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龙德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工作规则
(一)领导小组职责:研究部署全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制定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中长期规划;指导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的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解决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会议由组长召集,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和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会议。
(二)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通报全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安全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调跨部门安全保护工作;及时向部际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完成部际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任务。
办公室工作规则:每半年召开一次驻疆石油企业保卫处长例会。可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保卫处长会议。
三、相关要求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分工安排,对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做相应调整,并将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2年5月1日前报自治区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张常进0991-583036618999228327
刘雪琴0991-583039913999185168